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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投稿论文目录查询
- 周期:月刊
- 期刊级别:省级期刊
- 国内统一刊号:23-1143/G4
- 国际标准刊号:1001-7836
- 主办单位:黑龙江省教育学院
- 主管单位:黑龙江省教育学院
《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简介
《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月刊)创刊于1985年,本刊刊载具有一定学术水平和有新意的学术论文。月刊,每月25日出版,邮发代号:14-217。历经近30年发展,取得了良好的业绩。它秉持学术性与师范性相结合、服务教学科研与服务教育改革并重的办刊宗旨,坚持学术立刊、特色强刊、应用兴刊的工作思路,在栏目设计、特色选题、文字风格、稿件加工等方面匠心独运,遵守规范,严把质量,最近又成为中国知网首批优先数字出版期刊。它刊发文章的下载率、引用率逐年递增,全国各地的作者和读者面逐渐扩大。每月25日出刊。《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主管单位:黑龙江省教育学院,主办单位:黑龙江省教育学院,国内统一刊号:23-1143/G4,国际标准刊号:1001-7836,邮发代号:14-217
《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收录情况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收录 维普网、万方数据库、知网数据库、龙源期刊网收录
《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影响因子:
截止2014年万方:影响因子:0.28;总被引频次:1457
截止2014年知网:复合影响因子:0.198;综合影响因子:0.104
《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栏目设置
理论经纬、教育论坛、外语时空、教师发展、课程.教材、德育.心理、文学.艺术、语言.文化。
《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投稿须知
一、来稿应有创新,词语准确,句子通顺。来稿汉字计英译部分(word字数统计计空格)不宜低于5500字。
二、不得以任何方式抄袭、剽窃或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要注重学术质量,反对粗制滥造和低水平重复。学术论著要合理使用引文。引文应以原始文献和第一手资料为原则,凡引用他人观点、方案、资料、数据等,无论曾否发表,无论是纸质或电子版,均应详加注释。凡转引文献资料,应如实说明。对已有学术成果的介绍、评论、引用和注释,应力求客观、公允、准确。伪注、伪造、篡改文献和数据等,均视为学术不端行为,查出后做退稿处理。
三、本刊编辑部对来稿有修改权,对所发文章有版权。请认真阅读版权协议,如投稿成功,视为默许该协议。
四、来稿应有100—300字的摘要及3—8个关键词。摘要应具有客观性、凝练性、等值性、协调性,不用“本文”、“文章”、“笔者”、“作者”等词作为主语。在价值含量上,摘要应与原文献等同。摘要要突出原文献的创新点。多个关键词之间应用分号分隔。
五、将文章题目、作者姓名、单位名称、摘要、关键词等译成英文。
六、来稿请注明作者单位、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及个人简介。个人简介包括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汉族可省略)、籍贯、职称、学位、研究方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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