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服刑人员就业技能培训困难解析
摘要 职业技术教育工作的最终目的是使服刑人员由社会的叛逆者、破坏者到适应社会需要并能正常生活的新人,从而大大降低重新犯罪率。因此,职业技术教育工作要坚持与时俱进,首要问题就是要把握和遵循教育改造的客观规律,借鉴和利用人类文明成果,探索和形成适应时代要求的科学理念。
关键词 职业技术教育,监狱服刑人员,技能培训
一、监狱服刑人员就业技能培训面临的困难
从监狱开展职业技术教育的现状来看,由于诸多主客观因素的存在,从而制约了职业技术教育的进一步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监狱工作的体制不顺,制约着职业技术教育工作的战略定位
长期以来,我国监狱机关的体制一直不顺畅,所谓的监狱既是监狱又是企业;既是执法机关又是生产单位。形成了监、管、教、产、供、销几位一体的“小社会”。监狱既要完成刑罚执行任务,又要组织生产来弥补经费的缺口。教育改造罪犯的职能势必受到影响和制约。监狱经济受到市场经济的巨大冲击,教育改造职能弱化不言而喻,后果便是职业技术教育地位不明确,改造质量不高。监狱的实际功能目前仍主要停留在“生产”上,真正作为技术培训的“习艺”功能还很弱。虽然监狱都在积极开展各类技能培训,但培训的面都不宽,人员有限,培训的项目也都比较单一,而且都是在争取地方劳动就业部门和职业技术学院的支持下,才办得起来。
(二)各个监狱对职业技术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同,导致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极不平衡
由于监狱管理部门对罪犯的职业技术教育没有统一的规划和考核指标,导致职业技术教育缺乏总体目标,各个监狱各自为战。以某地区监狱系统为例,开展职业技术教育面平均仅达到了65%左右,且各监狱的发展极不平衡。
(三)重管轻教、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制约着职业技术教育的实际操作
随着监管安全稳定目标越来越高,押犯结构日趋复杂,基层警力日趋减弱,使得一些监狱不得不把有限的警力、财力投放到保安全的目标中去。而职业技术教育指标相对较软,缺乏刚性,考核检查周期长、难度较大,教育效果又相对滞后,具有隐蔽性,因此,其作用容易被轻视和忽视。具体的表现在一些领导和警察对职业技术教育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满足于“三不一高”(不逃、不死、不出重大事故和高效益),片面追求监管安全和经济效益,挤占职业技术教育的时间、经费和场地。
(四)职业技术教育自身改革创新滞后,导致内部培训与外部需求脱节
多数监狱要么没有认真开展职业技术培训,即使有的监狱开展了,也是以现有设施设备和劳动内容为主。事实上,很多监狱的生产力已落后于社会的发展,加之教材陈旧,这种情况下开展的职业技术教育,实际上是与社会脱节的。从近年重庆市渝都监狱刑释人员追踪调查的情况来看,有不少在监狱算是技术能手的人回到社会从事同类工作后,由于需操作的设施设备明显优于监狱,不得不重新经过一段时间的培训,最后才能真正上岗,这种脱节式培训的结果,既是资源的浪费,也对刑释人员的就业造成影响。
(五)师资缺乏,场地设备不足,经费短缺,制约职业技术教育的普及和深入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需要一支专业性强、具有教学资质的师资队伍,职业技能培训要有培训的资质,要有培训合格认定的资格,让培训出来的服刑人员回到社会能够得到社会的认可,这些条件劳教所目前都不具备。由于监狱的性质所定,监狱专门用于职业技术教育的设备几乎为零。多数民警都是学的监所管理、法律等专业,实用型技术专业的民警师资极度缺乏。从笔者调查的三个监所来看,懂职业技术的民警均低于3%。社会需求量大的工种如重庆劳动力市场大量需要的汽车、摩托车行业技工,因受培训设备、场地和经费的限制,开展这类机械技工培训的工作举步维艰。
(六)设施困难,使职业技能教育偏于理论,出现理论与实际操作严重脱节
既然是技能培训,不只是上个课、拿本书、做点笔记就能会的,它需要一套完整的教学设施,需要大量的学习实践。监狱场所的教学条件,只能实现简单的课堂教学。从目前某地区监狱的条件看,虽然有育人学校这样的基础的教学实践场地和设施,但大都只能开展理论教学,实际操作并不能经常性地开展,特别是服刑人员要想完成课后实践很难。
二、如何实现全面职业技能培训
把刑释人员这一特殊的潜在的社会危险因素化解,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对全社会来讲都是一项攻坚工程。而职业技能培训的顺利开展,能让这类人员稳步走入社会,自食其力,必将极大促进“首要标准”的落实。实现全面的职业技能培训,虽然面临的困难很多,但只要国家政策上给予大力支持,社会进行全力配合,采取积极措施解决诸多现实问题,是能够全面实现职业技能培训的。笔者认为,要实现全面职业技能培训,可从监狱和社会两方面入手。
(一)把职业技能培训教学楼搬进监狱
这样做虽然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但是可以解决很多实际问题,一是可以解决安全问题,二是可以解决设施问题,三是可以解决功能问题。而且设施的一次性投入,还将为监狱开辟更为宽广的实践空间,为监狱树立一个品牌。随着培训工作的深入,监狱可以把职业技能培训作为一种管理的有效手段,让服刑人员把能够进入学校进行学习作为一种荣耀,进而激发服刑人员进行劳动习艺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只有把培训搬进监狱,才能真正实现职业技能培训的普遍化、常态化。
(二)建立联合办学机制
职业技能培训的最终目的,是要为培训合格的服刑人员颁发合格证书,给服刑人员就业提供依据。而只有有资质的职业技术学院才有颁发证书的权力。所以,要想办好所内职业技术学校,就必须与社会上的职业技术学院形成联合办学机制。定期开办各类培训班,组织技能培训考试,颁发培训合格证。让服刑人员不出所区就能学到实用技能,增强步入社会的信心,提高社会适应性。
(三)财政经费上给予大力支持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经费保障是必不可少的,要请教师,要安排接送,要添置必要的设备,这些都需要经费作保障。与此同时,生产习艺劳动更应侧重于习艺,让技术占主导,与职业技能培训形成合理的搭配。培训经费可以采取用习艺收益的一部分弥补培训经费上的不足,实现职业技术培训的良性运转。
(四)合理搭配设置培训内容
监狱内办职业技能培训,就不能像专业培训学校那样搞大型机械化作业类型的培训内容。场地不具备,设施条件也很难跟上,只有有选择性地开展适合服刑人员就业的职业技能项目培训。还要考虑到服刑人员的个体学历水平。服刑人员普遍学历很低,小学、初中占了绝大多数。要想让这些人通过一定时间的培训掌握生存技能,只有与职业技术学院共同研究确定培训项目,贴近实际,走低轨道培训路线,把实用、管用、好用的培训项目引入监狱。项目设置上,考虑服刑人员自身特点,可以根据多种层次,设置多个培训项目,让服刑人员有自主选择的余地。也可以一个人学习多个职业技术,为服刑人员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五)创造适应性工作环境
学到了技能,并不代表能够找到工作。服刑人员回到社会仍存在一个适应性问题。服刑人员中绝大多数人都没有应聘的经历,而很多用人单位都需要有实践经验。解决这个问题,只有一个途径,那就是社会适应性训练。如何创造这样一个环境,既需要管理制度的改革创新,也需要全社会的大力支持。改革管理制度就是要给服刑人员刑释前提供一个就业适应期,让服刑人员参与相关职业工作,给服刑人员一个锻炼的机会。某地区监狱于2006年在这方面也走出了可喜的一步,监狱与浙江鑫业鞋业有限公司合作,在狱内创办了就业培训基地,使服刑人员能够尽快适应社会企业的生产程序和技能需要,从而在相关的工作岗位上进行了适应性锻炼,给服刑人员就业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基础平台。
(六)提供就业指向和政策支持
就业指向本身是劳动部门的一项职能,但作为服刑人员来讲,他并不一定会走进劳动部门,而更需要的是在出监前给予面对面的交流。出监前,给予服刑人员适当的就业指向,可以避免出监后的就业恐慌,减少其心理压力。这就需要我们监狱聘任设置一名专职的就业指向员,为服刑人员出监前提供就业指向。而政策上的支持,最主要的还是取消招聘中对刑释人员的经历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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