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评定职称有新变化 这些限制性要求你有吗?
纳入新职业
探索将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技术经纪、创意设计等新职业纳入职称评审范围
成果多样化
推广代表性成果制度,标准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解决方案、教案、病历等业绩成果均可作为代表性成果参加评审
据央视新闻报道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提出动态调整职称评审专业,探索将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技术经纪、创意设计等新职业纳入职称评审范围;支持各地围绕特色产业、重点产业链设立特色评审专业,开展专项评审。
合理设置论文
和科研成果要求
通知明确,卫生、工程、艺术、中小学教师等实践性强的职称系列不将论文作为职称评审的主要评价指标,评价标准中不得简单设立论文数量、影响因子等硬性要求。
对研究系列人才,聚焦原创成果和高质量论文,淡化论文数量要求;鼓励科研人员把高质量论文发表在国内科技期刊上。
各职称系列逐步将论文“必选”转变为成果“多选”,建立“菜单式”评价指标体系。
推广代表性成果制度,标准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解决方案、创新突破、高质量专利、成果转化、理论文章、智库成果、文艺作品、教案、病历等业绩成果均可作为代表性成果参加职称评审。
减少学历、奖项等
限制性条件
通知指出,各职称系列对申报人学历只作基本要求,不具备规定学历但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可由2名以上具备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破格申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除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的系列或专业外,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可允许按照本人长期从事专业申报职称。
非全日制学历与全日制学历、职业院校毕业生与同层次普通学校毕业生在职称评审方面享有同等待遇。
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相应系列职称。
不得将科研项目、经费数量、获奖情况、论文期刊层次、头衔、称号等作为职称评审的限制性要求。
转载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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