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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类型农户对农地整治权属调整认知差异及其成因

来源:职称论文发表咨询网作者:田编辑时间:2021-08-11 09:50

  摘要:权属调整作为农地整治工作的核心环节,在降低土地细碎化、提高农业生产机械化及化解农地权属纠纷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农户作为农地整治项目的主要受益者,提高农户对农地整治权属调整的认知,是促进其参与权属调整,从而推进农地整治工作的关键。本文基于湖北省11个县(市、区)农地整治项目区的实地调研数据,采用有序Logistic回归分析法研究农地整治权属调整中不同类型农户的认知差异及其成因。研究结果表明:各类农户对农地整治权属调整的行为态度的认知普遍较高,对主观规范的认知普遍不高,而对感知行为控制普遍较低;不同类型农户对农地整治权属调整的认知态度、主观规范及感知行为控制3个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且其认知的影响因素也不相同。基于研究结果提出了如下政策建议:加强农地整治权属调整差别化入户宣传工作,发挥各类农村社会经济组织的利益协调作用,加强权属调整的相关培训,充分发挥认知态度较高农户的带头示范作用等,以促使农户转变观念并形成科学认知,进而促进农地整治权属调整工作的顺利开展。

  关键词:农地整治;权属调整;农户;认知;差异;Logistic回归;湖北省

  1引言

  农地整治权属调整是在农地整治过程中,因规划设计及地块归并的需要,依据项目参与者公认的权属调整原则及转换机制,将各权利人整治前土地上所拥有的权利换回整治后相应权利的过程①。权属调整作为农地整治工作的核心环节,在降低土地细碎化、提高农业生产机械化及化解农地权属纠纷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1]。作为农地整治项目的主要受益者,农民参与权属调整既是推进农地整治工作的要求,也是维护其自身权益的关键。然而,有些农民对农地整治权属调整带来的农业生产便利、降低生产成本、促进农业规模化和现代化等认识不足,也有农民担心会将自己多年培肥的耕地换成质量较差的耕地等[2]。总之,上述片面认知使得农民参与积极性低、甚至出现抵触情绪[2,3]。只有扫除了认知方面的障碍,消除农户对农地整治权属调整的片面认知,才能促进农户积极参与并顺利地推动权属调整工作。然而,当前农户对农地整治权属调整的认知程度如何,影响其认知的因素有哪些,及影响程度等问题只有对此进行深入研究才能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使农户转变观念并形成科学认知,进而促进农地整治权属调整的顺利开展。

不同类型农户对农地整治权属调整认知差异及其成因

  2数据来源及农户类型划分

  2.1研究区域与数据来源

  湖北省地貌类型多样,山地、丘陵、岗地和平原兼备。为提高农地整治水平,湖北省依据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等自然条件,按照建设条件和建设内容等基本一致的原则,将全省划分为3个一级农地整治工程类型区,即:鄂东低山丘陵类型区(Ⅰ)、鄂中平原类型区(Ⅱ)和鄂西高原山地类型区(Ⅲ),并进一步根据工程特征及各项工程组合方案的差异将上述3个工程类型区细分为低山工程模式(Ⅰ1)、丘陵工程模式(Ⅰ2)、平岗工程模式(Ⅱ1)、岗前平原工程模式(Ⅱ2)、水网圩田工程模式(Ⅱ3)、河(沟)谷盆地工程模式(Ⅲ1)、岩溶坪坝工程模式(Ⅲ2)共7个二级工程模式区。本次调研区域选定正在广泛开展农地整治并已取得一定成效的丘陵工程模式区及岗前平原工程模式区,其中在岗前平原工程模式区选择了嘉鱼县、沙洋县、鄂州市、天门市、潜江市、仙桃市,在丘陵工程模式区选择了咸宁市咸安区、大冶市、安陆市、大悟县、红安县。这些地区已覆盖了2类模式区大约一半的县(市、区),能较好地代表2类模式区的整体情况。本文数据来源于课题组2016年8—9月、2017年8—9月对上述11个县(市、区)的调查,调研采用了分层抽样和随机抽样相结合的方法,在每个县(市、区)选择2~3个典型乡镇,每个乡镇随机选择3~4个行政村,每个村随机选择10~20个农户进行面对面访谈式问卷调查,此次共调查1136个农户,剔除有错误或有遗漏信息的问卷后,共获取1044份有效问卷,问卷有效率91.9%。

  2.2农户类型划分

  虽然国内外学者对于农户类型划分所采用方法不同,但主要可归为2类:一类是按农户非农劳动力占总劳动力的比例划分[13];另一类是按农户非农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比例划分[14]。本文主要根据调查区域农户的劳动力投入特征,并结合样本情况,将农户划分为纯农业型、低度兼业型、高度兼业型及非农业型4种类型,具体如表1所示。

  3农地整治权属调整中不同类型农户认知差异

  3.1农户认知的维度

  所谓认知,是个体认识客观世界的信息加工活动。计划行为理论指出,个体认知包括行为态度(ATT)、主观规范(SN)和感知行为控制(PBC)3个方面[15]。行为态度指个人对某项行为的正面或负面的感觉,亦指由个人对某种特定行为的评价经过概念化之后所形成的态度;主观规范是个人对于是否采取某项特定行为所感受到的社会压力;感知行为控制则是个人预期在采取某一特定行为时自己可以控制(或掌握)的程度。对农地整治权属调整的农户认知而言:①行为态度指农户基于自身知识和经验等对农地整治权属调整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及社会效益的认可程度,及由此形成对权属调整的态度。如果农户认识到农地整治权属调整能够带来更好的效益,其对农地整治权属调整的赞同度就更高,态度也更积极,则认为该农户对农地整治权属调整的认知程度越高。②主观规范指农户所感受到的有关农地整治权属调整的外界压力,这种压力来源于亲朋邻里及基层政府等周边环境的主张、行动及其对农户的影响。外界主张越鲜明,行动越积极,农户从中受到的影响越大,则对农户压力越大,农户认同感就越强,则认为该农户在农地整治权属调整中认知程度越高。③感知行为控制指农户预期参与农地整治权属调整的难易程度及对自身能力的自信程度。如果农户过去经验和自身能力让其感到参与农地整治权属调整越容易,则认为该农户对农地整治权属调整的认知控制能力越强,认知程度越高。因此,本文中农户对农地整治权属调整的认知亦由行为态度、主观规范、感知行为控制3个维度反映,并通过24个观察项来描述(表2)。

  3.2不同类型农户认知的差异分析

  农地整治项目权属调整中农户的行为态度、主观规范和认知控制各指标的描述性统计如表2所示,本文运用SPSS21.0进行因子分析分别计算出各指标的权重。不同类型农户对于农地整治中权属调整的24个认知变量均采用李克特五级量表法,即对“完全不赞同”“基本不赞同”“不一定”“基本赞同”和“完全赞同”分别采用“1”“2”“3”“4”和“5”赋值,形成了一个有序多分类变量。再根据表2中各指标权重进行加权求和,由此分别得到不同类型农户的行为态度、主观规范和感知行为控制的综合值(表3)。

  4农地整治权属调整中农户认知差异的成因

  4.1模型构建

  本文参考相关研究[1,7,11]并结合调研区域的具体情况,选取了个体特征、家庭特征、耕地资源特征及村庄特征4方面的15个指标,以定量分析农地整治权属调整中不同类型农户认知差异的成因。模型的因变量是行为态度、主观规范、感知行为控制,由于这3类因变量都是采用“1”到“5”赋值,因此本文建立有序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具体如下:式中:Xi为自变量;Y为农地整治权属调整农户认知程度;j是模型的截距(j=1,2,3,4,5);βi是模型的回归系数;α是常数项;k是自变量的个数;i是自变量的类别;P是概率。

  4.2变量定义、描述性统计及多重共线性诊断

  农地整治权属调整中不同类型农户认知的影响因素的名称、代码、含义及描述统计性如表4所示。进行Logistic回归之前,先运用SPSS对自变量进行多重共线性检验,避免因多重共线性而增大估计参数的标准误差和均方误差,掩盖检验变量的显著性。经检测,方差膨胀因子(VIF)和条件指数(CI)均小于10,表明自变量之间不存在多重共线性,因此将15个自变量都纳入回归模型。

  5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5.1研究结论

  本文在对湖北省丘陵工程模式区及岗前平原工程模式区的农户进行问卷调查的基础上,运用Logistic回归分析研究了不同类型农户对农地整治权属调整认知的差异及其成因,得出如下结论:

  (1)4类农户对农地整治权属调整的行为态度认知普遍较高,而对主观规范的认知均不高,对感知行为控制普遍较低;在农地整治权属调整认知的3个维度中,纯农业型农户和低度兼业型农户的认知相对较高,而非农业型农户的认知最低。

  (2)对纯农业型农户而言,本村经济发展水平和户主文化程度对农地整治权属调整3个维度的认知均有显著影响;是否当过村干部对其行为态度和感知行为控制均有显著影响;此外,承包地质量对其行为态度有显著影响,是否成立农村社会经济组织和是否为农村社会经济组织成员对其感知行为控制有显著影响。(3)对低度兼业型农户而言,是否当过村干部、承包地总面积和家庭老龄人口比例对农地整治权属调整3个维度的认知均有显著影响;承包地破碎度对该类农户的行为态度和感知行为控制均有显著影响。此外,户主年龄对农户行为态度也有显著影响。

  (4)对高度兼业型和非农业型农户而言,是否成立农村社会经济组织和户主文化程度对农地整治权属调整3个维度的认知均有显著影响;承包地质量对高度兼业型和非农业型农户行为态度有显著影响。此外,承包地破碎度对高度兼业型农户的行为态度、感知行为控制有显著影响。

  5.2政策建议

  依据上述研究结论,为提高不同类型农户对农地整治权属调整的认知,促进农户积极参与并顺利地推动农地整治权属调整工作,本文提出以下的政策建议:

  (1)有针对性地加强农地整治权属调整差别化入户宣传工作。在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标牌等渠道广泛宣讲农地整治权属调整意义和重要性基础上,乡镇政府及村集体还应针对不同类型农户进行差别化的入户宣传。具体而言,针对户主文化程度低的纯农业型农户、户主年龄较大及老年人口比例较高的低度兼业农户、户主文化程度较高的高度兼业型和非农业型农户,应有重点、有方向地宣传农地整治权属调整的意义,以此提升各类农户的认知态度,消除其错误和片面认知。

  (2)发挥各类农村社会经济组织的作用。在农地整治权属调整过程中,农村社会经济组织(如农村合作社、耕地保护协会等)对纯农户、高度兼业型和非农业型农户认知都有显著影响,应充分发挥农村社会经济组织的带动作用:一方面,通过其自身的积极参与提高农户主观规范方面认知;另一方面,应发挥其权属调整的利益协调作用,化解矛盾,从而降低农户困难感知。

  (3)加强权属调整的相关培训。乡镇政府应就权属调整方案制定等技术性较强的工作开展专题培训,引导村集体在制定权属调整方案时综合考虑农户承包地质量、承包地破碎度、承包地总面积等因素,以打消农户“肥地换瘦地”和各种复杂利益关系难以协调等多种顾虑,进而提升农户的行为态度认知并降低其感知难度。

  (4)充分发挥认知态度较高农户的带头示范作用。纯农业型农户和低度兼业型农户对农地的依赖程度最高,农地权属调整对其生产经营的影响最大,是权属调整的最主要参与者。担任过村干部对这2类农户的认知有显著正向影响,户主文化程度对纯农业型农户认知态度有显著正向影响,户主年龄对低度兼业型农户认知态度有显著负向影响,因此应充分发挥现任和担任过村干部的农户、户主文化程度较高的纯农业型农户及户主年龄较小的低度兼业型农户的带头示范作用,以增强其他农户所感受的外部环境压力,从而提高其他农户对权属调整的认知。

  参考文献(References):

  [1]胡昱东,吴次芳.我国农村土地整理中土地权属调整问题研究[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9(1):6-10.[HuYD,WuCF.StudyonlandownershipadjustmentinrurallandconsolidationinChina[J].JournalofNorthwestA&FUniversi?ty(SocialScienceEdition),2009,9(1):6-10.]

  [2]高世昌.关于土地整治权属调整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思考[A].土地学会:2010年土地学会学术年会论文集[C],2010.[GaoSC.ThoughtsontheOwnershipAdjustmentofLandConsolidationandtheDevelopmentofModernAgriculture[A].ChinaLandScienceSociety:Proceedingsofthe2010AnnualMeetingoftheChineseSocietyofLands[C],2010.]

  [3]汪文雄,杨海霞.农地整治权属调整中农户参与的行为机理研究[J].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5):108-116.[WangWX,YangHX.Studyonthebehaviormechanismoffarm?ers'participationinpropertyrightadjustmentinlandconsolidation[J].JournalofHuazhongAgriculturalUniversity(SocialSciencesEdition),2017,(5):108-116.]

  汪文雄,刘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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