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时......

学术咨询服务
当前位置:职称论文发表咨询网经济管理职称论文》城市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发展趋势及应对策略

城市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发展趋势及应对策略

来源:职称论文发表咨询网作者:田编辑时间:2022-01-11 09:34

  摘要:《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实施一年后,城市道路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基于近年全国城市道路电动自行车、自行车以及共享单车等交通方式的交通事故数据,从电动自行车整体交通安全形势,事故量与保有量、区域的关系,交通事故时空分布特征,事故伤亡人员的人数变化、受伤部位以及年龄等方面总结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特征。探究造成电动自行车肇事事故以及死亡事故的主要成因包括未按规定让行、违反交通信号通行、逆行、酒后驾驶等。最后,分别从骑行者安全教育、法律法规、车辆管理、执法、道路管理等多角度提出改善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与交通秩序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交通安全;交通管理;电动自行车;事故成因;改善对策

  0引言

  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交通拥堵加剧,电动自行车作为一种便捷、灵活的短距离出行方式深受人们喜爱。根据电动自行车协会数据,截至2020年11月,电动自行车销量超过3000万辆,社会保有量接近3亿辆。然而,电动自行车在为人们出行提供便利的同时也给城市道路的交通安全带来挑战,根据公安部数据,2018—2020年全国城市道路电动自行车肇事事故共造成7642人死亡、66861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达1.2亿元。鉴于中国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频繁、通行秩序差、超标车多、使用不规范等突出问题,部分政府明令禁止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引起广大市民不满。

城市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发展趋势及应对策略

  1城市道路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特征

  城市道路上,电动自行车成为仅次于小型客车、摩托车,排名第三的交通事故肇事方式。近年来,电动自行车肇事导致的交通事故在城市道路交通事故总量中约占10%,相当于每10起城市道路交通事故中有1起是电动自行车肇事导致的。与其他非机动车相比,电动自行车肇事导致的交通事故量是自行车的8倍。

  1.1电动自行车肇事事故连续5年出现同比增长

  城市道路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在事故总量中的占比虽然不足两成,但其近五年交通事故的年平均增长率达到16.03%,远超机动车的3.76%。而超过75%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是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同时,电动自行车肇事事故不仅连续5年(2016—2020年)出现增长,且增长幅度较大,其年平均增长率高达17.17%,远超其他交通方式(见图1)。

  1.2华南、华东地区电动自行车肇事事故量较大

  2020年,华东、华南地区发生的城市电动自行车肇事事故均超过3000起,分别占全国城市电动自行车肇事事故总量的30.6%和23.7%(见图2)。全国城市超过50%的电动自行车肇事事故集中在华东、华南地区,这与其地理条件以及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较大相关。2020年,广西、河南、浙江三省电动自行车肇事事故量排名前三,分别占全国的10.4%,8.6%和8.4%。并且上述三省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均位居全国前列。同时,广东、湖北、江苏、山东、安徽等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大省的城市电动自行车肇事事故也超过了800起。

  2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交通事故伤亡特征

  2.1电动自行车死亡人数近10年首次出现下降

  电动自行车骑行者是城市道路交通事故最主要的受伤害群体,其死亡比例与死亡人数增长率远高于其他非机动交通方式。文献[6]研究表明,2016年电动自行车死亡事故中因颅脑损伤致死的比例最高。同时经验证,未按规定佩戴头盔这一行为虽不会对事故率产生直接影响,但却能深刻影响事故中电动自行车骑行人的受伤程度和死亡率[7]。因此,2020年公安交管部门开始在全国推行“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倡导电动自行车骑行者佩戴安全头盔,并取得良好效果。2020年电动自行车骑行者因头部损伤致死的比例与2016年相比下降了15个百分点,同时2020年电动自行车肇事事故死亡人数出现了近10年来的首次下降,下降比例达到2%(见图5)。

  2.2近30%的电动自行车伤亡事故造成骑行者多部位受伤

  电动自行车伤亡事故中骑行者多部位受伤、头部受伤以及下肢受伤较多,其中多部位受伤占比最高,达到28.67%,头部受伤与下肢受伤分别占比23.93%和20.99%,其他部位受伤占比相对较低(见图6)。这与电动自行车的车型条件相关,电动自行车普遍没有设置防护罩板,在电动自行车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时,电动自行车因自身稳定性不足容易发生侧翻,加之骑行者因缺少防护装置的缓冲,因此在摔倒时容易造成多部位受伤。

  2.3电动自行车伤亡事故多集中在中老年人

  相比共享单车事故伤亡人员的年龄分布较为平均,电动自行车事故的伤亡群体与自行车相似,主要集中在中老年人,51~60岁人群伤亡数量最大,占比为24.5%;其次是60岁以上及41~50岁人群,占比分别为20.6%和20.3%(见图7)。同时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16周岁以下的人群禁止驾驶电动自行车,但涉及0~15岁的电动自行车伤亡事故仍占2.1%。

  3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成因分析

  3.1骑行者未按规定让行、违反交通信号通行、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是主要事故

  成因从交通事故违法成因看,电动自行车2018—2020年交通事故成因占比变化不大。具体来看,近三年引起电动自行车肇事事故的原因与自行车、共享单车等其他非机动车相似,未按规定让行、违反交通信号、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较为突出,导致的事故占比分别为16.22%、15.72%、14.13%(见表1)。

  3.2骑行者违反交通信号、未按规定让行、酒后驾驶是死亡事故主要成因

  从2018—2020年电动自行车死亡事故发生的主要因素来看,违反交通信号、未按规定让行、酒后驾驶是导致驾驶人死亡的主要原因。未按规定让行、违反交通信号导致的死亡事故分别占16.76%和17.25%。酒后驾驶造成电动自行车的事故比例虽然不足6%,但其导致死亡的比例却高达10.79%,是造死亡事故的第三大违法成因(见图8)。

  4对策建议

  基于前文对电动自行车事故特征及其成因的分析,不难发现解决电动自行车安全问题的关键在于骑行者和各部门的共同努力。4.1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与驾驶技能培训,强化骑行安全意识通过广播、互联网等媒介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以群众易于、乐于接受的形式让交通安全意识深植心中,提高群众懂法、守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建议相关部门结合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案例以及突出违法行为,开发线上培训课程,加强对骑行者交通法规和驾驶技能培训,并举行线上考试,有条件的城市可考虑在为车辆登记上牌时进行线下技能考试。

  4.2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违法成本,加强保护措施

  建立交通违法信息通报机制,将电动自行车严重违法行为纳入信用登记和社会福利管理系统内,实施联合惩戒等方式提高交通违法成本,进一步促进骑行者规范骑行。出台相关规定强制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并将因未带头盔加重交通事故伤亡情况的,予以认定相关事故责任。设置电动自行车骑行者年龄上限,逐步降低电动自行车骑行者中老年群体的比例。

  5结语

  “新国标”时隔19年的修订以及“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体现了近年来对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的关注。本文从电动自行车事故出发,结合2010—2020年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数据,汇总分析电动自行车发展现状及事故成因,研究剖析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特征。根据数据分析结果可以看出,“新国标”实施后的第一年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形势并未得到有效缓解,基于此,本文针对目前电动自行车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对策建议。城市道路交通事故与人、车、路以及环境存在密切关联,未来有待对道路、环境等因素开展更系统的分析,例如可以考虑双向非机动车道对电动自行车事故的影响、“新国标”背景下不同城市的具体实施方案对其事故的影响等。

  参考文献:

  [1]王卫杰,沈轩霆,王贵彬,等.电动自行车骑行者事故伤害程度影响因素分析[J].安全科学学报,2019,29(2):20?25.

  WangWeijie,ShenXuanting,WangGuibin,etal.AnalysisofFactorsAffectingInjurytoElectricBicycleRiderinCrash[J].ChinaSafetyScienceJournal,2019,29(2):2025.

  [2]秦丹,王长帅,董傲然,等.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伤害严重程度影响因素研究[J/OL].武汉理工大学学报(交通科学与工程版),2020,

  于昊1,赵琳娜2,戴帅2


《城市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发展趋势及应对策略》
上一篇:城市轨道交通LTE-M系统冗余配置研究
下一篇:基于大数据的智慧物流园区信息平台研究
更多>>

期刊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