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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职称论文质量监督问题浅析

来源:职称论文发表咨询网作者:qifan时间:2013-07-24 10:38

  摘 要:水利水电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需要工程施工的各个参与者的共同努力,只有在各方面上加强管理和质量监督的实施力度,全面达到质量要求,才能提高水利水电工程的质量监督水平,实现水利水电工程高质量实施。文章归纳了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发展、现状及成效,对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制约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职能发挥的因素进行了思索和探讨,并提出了解决措施、建议。

  关键词: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思索,探讨

  国务院制定的《质量振兴纲要(1996~2010 年) 》规定:“强化质量监督。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产品和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城乡住房的质量监督”,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章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对全国的有关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对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性质、职责、依据、内容、权限及手段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这些都规范了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提供了法规依据。水利工程实施质量监督制度自实施以来,尤其是近10年以来,在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与此同时,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和水利建设市场的逐步发育完善,各地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的不足和差距也日趋显现。就如何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解决质量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是值得深思与探讨的。

  1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发展及现状

  我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制度的形成及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形成阶段(1986~1988 年) 。在此阶段,行成了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初期的一些制度与规定,部、省相继成立了质量监督机构,开展了质量监督工作,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制度正式形成;第二阶段: 发展阶段(1989~1997年)。在此阶段,进一步明确了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性质,对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管理体制、质量监督机构的职责和权限、质量监督人员、监督费用、质量检测、奖罚等作了明确规定。水利部先后出台了几部有关技术标准、规程等,完善了水利工程各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发布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SL 176- 1996),规范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工作,对加强水利水电建设质量管理,保证工程施工质量,进一步规范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第三阶段:逐步完善阶段(1997年至今)。在这一阶段,水利部发布了《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7号)、《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水利部令第 9 号)及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等一系列规程、规范及规范性文件,这些规定、规程、规范的出台,为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提供了更为坚实的基础。

  通过20年的发展,一个机构建立健全,制度逐步完善,手段日趋有效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网络为确保水利工程质量显示出巨大的成效。监督面也逐步扩大。以浙江为例,质量监督覆盖了所有水利水电工程,包括政府投资的防洪水库、水库除险加固、城市防洪工程,甚至还了近几年逐步升温的各类民营投资的水电工程项目。

  监督效果:(1)建立健全了质量管理体制。实行了建设单位全面负责,监理控制,施工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2)规范了参建各方的质量行为。督促建设监理单位建立并完善质量检查体系、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督促工程参建各方严格遵守质量法规及政府规章,严格执行工程建设 “项目法人制,建设监理制,招投标制及合同管理制”;严格按照规程规范、技术标准,强制性标准和经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工程建设;(3) 保证了工程建设实体质量。通过对原材料、中间产品、金属结构、机电设备安装、各类构配件等的检查监督,对项目划分的监督,对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检查监督,对验收评定的检查监督,杜绝了不合格工程的产生;(4)推动了施工企业加强管理与提高生产工艺水平。通过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促进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提高了生产力水平。

  2 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建议

  在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发挥着不可替代作用的同时,也发现了一些阻碍监督职能发挥和影响监督效果的因素,这些因素制约了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1)机构性质和经费问题。

  国务院在《质量振兴纲要(1996~2010年)》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规定: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要健全质量执法监督机制,提高执法水平。这就明确了工程质量监督政府行为的属性。然而,各地在对水利工程质监机构性质的认识和做法上存在很大的差异。第一,就机构设置面言,有的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内设,有的为独立的事业单位,有的与其它事业单位设在一起。第二,从经费来源看,有政府公务员单位,有比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有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还有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非常杂乱。依靠收费开展工作的质监部门能否有效地发挥政府职能常受到质疑。尤其是一些非政府投资的水电工程项目,水利工程质监机构本身就难进入对其监督,实施监督后也面临着向其收取质监费而影响监督效果。

  为确保质监机构能正常履行监督职能,国家应进一步明确工程行政监督机构的性质和经费来源,建议将行政监督机构定性为比照公务员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2)监督管理职权分工问题。

  《水利部转发国家计委关于部门与地方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范围和责任问题的通知》(建地[1997]16号)明确规定:各种新建、改建、扩建、加固的水利水电工程(包括配套、辅助和附属工程),均应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质量监督。但一些水电站项目却回避水利工程质监部门的监督,让不具备水行政管理部门的电力公司质监站实施监督,这些明显有违上述相关政策规定,不利于规范管理,也损害了水利部门的权益。

  国务院应进一步明确部门与地方政府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范围。使部门监督与地方监督职权明确,各施其职。从而更好地履行各自职能,切实搞好工程质量监督。

  (3)监督的分级管理问题。

  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明确了各级的监督职责。但部分工程项目的法人单位与质监部门同属于一个主管部门,甚至个别项目法人的行政级别高于受监督的质监部门,再加上市场经济条件下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出现水利水电项目参建方不执行质监部门的监督意见,或不主动办理质监手续,或不缴纳质监费等,而质监部门却束手无策。这些无疑使监督效果的发挥受到严重制约。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关系到政府形象和社会安定。政府质量监督是工程质量的有力保障,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任务将十分繁重,尤其是中小水利工程和民生水利工程的投资强度越来越大,对质量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质量监督管理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充实人员队伍,创造工作条件,按照本通知明确的分级管理权限,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要求做到:

  1)要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切实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网络建设,落实专职监督人员,保障工作经费,配备交通、检测等必要的监督工具,确保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2)要建立健全质量监督工作机制,完善质量监督检查、检测手段,确保我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到位,实现监督范围全覆盖。凡因质量监督主体缺位、质量监督工作未落实而出现质量事故的,相关单位及有关人员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要加强能力建设,积极采取措施,大力充实监督力量,选派有责任心、敢于监督、熟悉工程、懂建设管理、有一定理论和实践经验的同志,配齐、配好监督人员。同时,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人员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质量监督工作水平,保障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水平不断提高。

  4)要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水利部及省相关规定,对质量监督检查发现的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及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和工程质量问题,要加大执法力度,增强质量监督工作的强制性和权威性。

  国家是否可将质量监督机构实行垂直管理,以提高监督实效和权威。

  (4)监督与检测问题。

  检测是监督的重要手段。但目前质量监督机构人员一般仅仅凭眼睛与经验检查施工现场及查阅施工单位的有关资料来判断工程质量。而监督人员受自身专业知识、工作能力、经验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在监督过程中难免出现凭映象或感觉去操作,导致不同的人员监督出现不同的结果的自由裁量权过大的问题。这势必影响工程质量的评定结论,甚至造成对工程质量控制不严而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的负面效果。

  建议在新修订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中,进一步强调质量检测的作用,监督必须检测。并通过适当途径,投入工程质量检测经费。同时建议水利部尽快出台相关规定,对检测机构资质、人员、内容等进一步规范管理。建议:1、增加设备及人员进行专业检测;2、确保相关检测资金

  (5)监督阶段问题。

  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明确监督期为工程建设阶段。而工程质量的形成与施工单位资质及现场施工人员素质、技术装备和施工方法、措施密切相关。因此建议将监督沿伸到工程项目招投标阶段。通过参与招投标,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质量信用的监督,无论对选取符合相应资质条件、质量信誉好的单位,还是提升质量监督部门的权威都很有益处。

  随着相关法规的健全、市场机制的完善、市场主体的成熟,全社会质量意识的提高,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和工程质量都会逐步提高。但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地区存在着较大的经济发展差异与管理水平差异,我国社会市场的诚信水平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市场对工程质量的调节机制还不能满足要求,政府必须对工程质量加强监督管理。

  参考文献:

  [1] 李红. 加强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的探讨[J]. 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9(01)

  [2] 陈炳星,李桂兰. 影响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职能发挥的主要原因及对策[J]. 中国水利. 2006(16)

  [3] 刘志云.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存在问题与对策[J]. 甘肃水利水电技术. 2007(04)

  [4] 孙建伟. 对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若干问题的分析与思考[J]. 人民珠江. 20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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