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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教育法学制度实施新举措

来源:职称论文发表咨询网作者:zhangjiao时间:2018-10-30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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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法学建设管理来说教学的方针应用是对于法学认识的最基本也是最为重要的一个方面。当然了法学教学的各项技巧可以使法学更好的应用到其中。

法学评论杂志征收法学类论文

  摘要:为了正常运作网上法律实践活动,一要保证网络的畅通;二保证信息传送无误,可以建立各种QQ群;三建立合理的管理员制度对网上教学实践进行管理;四要有专门的软件技术人员维护网络。

  关键词:开放教育法,实践教育模式,法学类论文

  一、引言

  法学是一门专门培养法学专业实用人才的学科,实践性较强。因而对开放教育法学实践教学模式进行探索,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推荐期刊:《法学评论》(双月刊)创刊于1983年,是由教育部主管、武汉大学主办的学术性刊物。本刊宗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对职工进行思想教育,推广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经验。热烈欢迎广大读者为本刊撰写稿件。读者对象为法学研究人员和法学爱好者。

  二、开放教育法学教学模式存在的问题

  法学这一门专业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同时也有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一些地方电大仍存在偏重于理论教学的现象

  在我国多年的法学教学过程中,侧重于对法学理论的教学。最近几年里,一高校开始由理论教学逐渐转向实践能力的培养,但依旧是以理论教学为主。因为有些条件的限制,所以电大仍偏向于理论教学。

  (二)实践教学应用仅限于少部分课程,有些地方电大仅限于毕业实践环节

  电大的大部分课程都延续了传统的法学教育模式,只是在刑法学、民法学等少数课程进行实践教学,设立实践环节是为了让学生能够将实践与理论相结合。在实际的课程教学中,实践教学的应用相对较少,就算是毕业实践环节也不能得到真正的落实。

  (三)校外实践基地的效果与实践教学的目的存在较大差距

  电大主要采取两种形式来进行法学实践教学,一种是校内模拟实践,另一种是校外实践基地。但从目前的发展来看,所收获的效果还是与实践教学的目的差距还是相当大的。

  三、开放教育法学实践教学模式相关说明

  (一)课程实践性教学模式

  这一模式的真实度很大,主要运用于专科的民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学、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和本科的证据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合同法学等具有较强实践性的课程。而这一教学模式采用的是“二元”教学的模式,“二元”教学模式指的是以一个标准为基点,即学生是否能够经常参加面授学习,并以学生个人特点作为参考,将学生分为两组,针对这两组进行两种不同程度的教学,一种是以面授为主,另一种是以网络教学为主。第一,采用模拟法庭方式进行教学活动。在模拟法庭教学中,给个案件的选取是在不同课程内容的基础上进行的。如《刑法学》(2)中,模拟法庭的教学活动是在让学生收集相关材料下展开的。我校还建立模拟法庭以满足开放教育的需要,对此还配备了相关的服装和设施,从而使得模拟法庭的教学活动没有受到时间的限制,能够随时进行。同时,为了满足学生的实践需要,方便与实际情况接轨,还在鞍山铁西法院、海城法院建立了实践基地。第二,其他组模式方案。其他组是在网络的虚拟环境下进行实践教学活动,充分利用网络这一平台采取网络虚拟模拟法庭、网络案例分析、网络小组案例讨论等方式进行实践。

  (二)综合实践环节实践教学

  综合实践环节主要有四中形式,分别为法律咨询、模拟法庭、法学专题辩论、观摩法院庭审。第一,法学专题辩论。教师将选取当时的社会热点话题或者有关法学标题的热点争议,并把学生分为正、反两方而展开专题辩论。第二,法律咨询。可以在空余时间组织学生在当地开展法律咨询活动,这样不仅可以为社会做出贡献,有能够更好的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专业水平。第三,模拟法庭。模拟法庭案例所选取的案例应该在当时社会产生较大的影响,同时学生可以选择自由报名参加,但最终的名单由任课老师来决定,其他的同学必须旁听。

  四、开放教育法学实践教学模式措施探讨

  (一)进一步明确开放教育法学专业

  实践教学的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有其自己的任务和培养目标,主要表现以下三个方面:

  1.培养学生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具有从业岗位所必备的操作技能。

  2.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有所提高。

  3.学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品德。

  (二)加强“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实践能力

  学生实际的应用能力要想得到有效提高,与加强实践教学力度和教师自身实践能力的提高息息相关。从法学这一门学科来看,自身的实践性就比较强,这就要求教师要积极融入现实社会,并进行法律实践,从而对于司法实践有了更全面的了解,这样也就能够不断的提高教师的法律运用能力,增加专业知识的储备。

  (三)加强实践基地软硬件建设,进一步提高实践教学基地运行质量

  校内实践基地和校外实践基地都是进行法学教学活动所必要的法学专业实践基地。在校内实践基地进行教学活动,要注意四方面的内容,一是可以适当的增加资金的投入,为满足实践教学的需要增添必要的设备;二是所制定的实施计划要符合实践教学得内容;三是参加实践教学的教师队伍要稳定;四是将实践教学活动逐渐向收集、整理、运用典型案件的机制发展。而在校外实践基地方面,需要注意五点,一是实践基地不能一成不变,要适当的进行巩固和拓宽;二是与实践基地鉴定教学协议,这样不仅能够调动双方的积极性,同时还实现“双赢”;三是电大应该经常派校内实践老师深入校外实践基地并与基地加强沟通,从而对学生的实践情况有个全面的了解。在实践基地的帮助下解决学生所面临的问题,让学生更好融入到司法实践中去,提高学生的实际水平;四是在实践基地里,碰到典型的案件应该及时收集,对此还应该组织老师和学生进行讨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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