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培育工作的思考
[摘 要] 从近两届国家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的评选要求及获奖情况入手,立足于市级层面,探讨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教科研机构开展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培育与指导工作的路径、策略及机制,强调了应从正确认识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内涵、增强基础教育教学成果提炼能力、构建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培育与指导机制、搭建教学成果展示交流平台、定期遴选相当数量的成果申报高层次奖项等方面着力加强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培育工作。
[关键词] 基础教育;教学成果;成果培育
国务院于1994年发布《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是我国教育领域最高学术奖,在教育领域与科技领域的“三大奖”(即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处于同等地位。2014年,教育部正式将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列入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奖励范围。国家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是国家基础教育领域内有关教学成果的最高奖项,反映了我国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的水准。教育部已先后组织2014年、2018年两次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在2014年国家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工作中,有特等奖2项、一等奖48项、二等奖367项成果获得奖励;在2018年国家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工作中,有特等奖2项、一等奖50项、二等奖400项成果获得奖励。国家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的评选,既是近年来我国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最新成果的集中展示,也体现了广大教育工作者积极参与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的新探索、新研发与新实践。
在国家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工作持续定期推进的背景下,全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单位开始重视基础教育教学成果的培育,将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培育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安排专门机构负责组织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培育与推广,组织制定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培育的工作计划并跟进落实,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开展教学成果的培育、指导、展示和推广,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从2014年、2018年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选情况及部分省市教学成果培育工作经验来看,笔者认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教科研机构还需从认识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内涵、增强基础教育教学成果提炼能力、构建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培育与指导机制、搭建教学成果展示交流平台、定期遴选相当数量的成果申报高层次奖项等方面来加强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培育工作。
一、正确认识基础教育教学成果的核心内涵
1.准确把握教学成果的实践导向
国务院1994年颁发的《教学成果奖励条例》中规定,教学成果必须直接“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教育部在2018年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中强调,“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必须符合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体现立德树人根本要求和时代精神,发展素质教育,遵循学生身心发展和教育教学规律。必须围绕解决基础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和未来挑战,创造性地提出科学的思路、方法和措施,经过实践检验,使问题在实践中得到有效破解,对于实现培养目标、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效果显著,产生了广泛而积极的影响,至今仍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因此,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关注教学实践中的创新,具有显著的实践导向,旨在激励和引导广大教育教学工作者尤其是一线教师从事教学实践的改革创新。教学成果的实践导向有三个方面的含义:第一,教学成果的产生应基于教学过程的现实问题,具有鲜明的情境性、针对性和实用性;第二,教学成果应形成问题的解决方案并加以实施,直到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第三,教学成果应取得显著的教育教学效果。把握实践导向,要特别注重教学成果与教育科研成果的区别。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多来源于教学实践的探索和实际问题的解决,而教育科研成果则注重基础理论的创新和应用研究,两者应各有所侧重。
2.清晰界定教学成果的基本范畴
教学是一个充满问题的专业领域,其基本任务是如何引起、维持和促进学生的学习,具体包括“为什么教”“教什么”“怎么教”“怎样评价教”等问题。这些问题环环紧扣、循序渐进、相互配合、相辅相成。因此,教学成果要直接对教学过程本身的专业问题进行实践探索,其内容主要包括教学目标的确定,对教学对象的了解,教学内容的选择、重组和加工,教学策略、方法、方式、组织形式的改革,教学效果的评价,等等。其中,教学的价值取向贯穿在教学过程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之中。教学内容的选择、重组和加工是指教师依据课程标准及教材对教学内容进行分析、重组与加工,具体关注的是课程标准、教材、课程资源的有效使用问题。上述教学基本问题的解决离不开人、财、物的支持和组织制度保障,包括教师队伍建设、经费投入、教学设施与设备购置、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社区文化建设等相关问题。诸多因素和环节对教学活动起着辅助、支持和支撑作用,有的甚至产生直接的制约作用,对于提高教学质量有重要意义。教学是一个复杂多变的系统,许多因素或多或少地影响教学过程及结果。因此,对教学成果的认定,不能仅根据什么因素可能对教学过程、结果产生影响,就认定其属于教学成果范畴,而应重点辨别各种制约因素、辅助条件有没有实际介入教学过程,有没有通过教学过程起作用。一旦这些因素、条件被实际的教学过程开发利用,发挥了应有的育人效益,它们也就成为教学过程的一个方面,内在地蕴含在教学成果当中。
3.具体理解教学成果的主要分类
《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表》中的“分类一”将教学成果分为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和其他,“其他”指涉及上述两个及以上学段或领域,或涉及基础教育与其他相关内容融合衔接等模式;其“分类三”将教学成果分为评价、特教、综合改革、德育、教学、科学、课程、综合实践、艺术、语文、数学、体育、技术(劳技)、幼教、外语、化学、地理、历史、生物、物理、其他共21个类别。
教学成果主要涉及课程与教学。学校课程分学科、分领域设置,教学工作也往往按学科、领域的不同进行分工。各学科、领域的教学及教学成果有着自己显著的特点和规律。教学综合改革成果应围绕着教学本质问题而展开,指向教学专业问题的解决,并且主要在课堂层面和学校层面上进行。因此,中小学要积极探索关于国家课程方案的校本化实施的成果,积极探索关于课程标准、教材及各种课程资源在教学过程中的有效使用的教学成果,积极探索教学专业问题综合改革的教学成果。目前,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选种类包括课程、教学、评价、资源建设等方面,也可以是综合性的,暂不包括中小学教材。因此,要特别注意把握教育规划与教育实施、课程与教学、学科性与综合性之间的联系和区别。
二、大力增强基础教育教学成果提炼能力
1.重视将实践成果转化为文本成果
教学成果来源于教学实践,也服务于教学实践。教学成果的价值要重点体现在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等方面。着重评价项目在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学校发展、教师专业成长和学生综合素质提升等方面的作用。为了满足教学成果的可交流、可分享、可检验的要求。教学成果需要进一步提炼成可推广应用的策略、模式、模型,以文本形式加以呈现,体现系统性、逻辑性的有机统一。因此,教师的教学实践成果要及时转化为文本成果。教育科研成果论文、著作等可作为教学成果的重要支撑性材料。
2.及时形成有实用价值的教学方案
教学过程中的研究是一种以实践方式为主导的探究活动,即研究者以实践方式为主导,在为什么做、做什么、用什么做、如何做的探索过程中,解释教育教学规律,推进教学改革创新,进而实现教师专业发展。教学研究的成果包含着引导教学行为的力量。同时,它的合理性需要自觉接受实践检验。《教学成果奖励条例》规定了教学成果的呈现方式是“教育教学方案”,并且规定方案要“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的检验”。这一规定在强调教学成果实践性的同时,与论文、研究报告、著作等常见的成果表达形式并不矛盾。它要求将理论思考、实践经验、研究结论进一步转化为教育教学方案,转化为教育教学行动指南,并能够接受实践的检验。教育教学方案的主要内容及其检验过程的报告应成为教学成果的主要表现形式,而教育科研报告、科研论文、著作可以作为教学成果的重要支撑。
三、全面构建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培育与指导机制
1.加快建立教学成果培育与指导机制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科研机构要加快建立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市—区—校”三级培育与指导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为教学成果的培育、指导、提炼、转化、应用、检验、交流、宣传、推广等方面提供政策、经费和资源等方面全方位的支持,在课题立项、项目经费资助等方面对教育教学成果培育与推广项目予以支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科研机构要定期召开教学成果培育与指导会议,建立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培育与指导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学科专家指导委员会,推动教育科研项目过程指导与教学成果培育有机结合,并积极搭建多元化平台,推动教学成果协同创新。市、区两级教科研机构及专业人员不仅要牵头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实践,也要深入学校、立足课堂,指导学校教师在教学成果培育方面早选题、早设计、早启动。学校层面要制定完善相关激励措施,鼓励和支持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践,对有初步成效且有较大推广价值的教学成果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推荐。
2.进一步提高培育与指导工作的实效性
市级教科研机构教育教学研究人员要积极指导一线教师完善教育教学方案。教育教学方案的完善大体经历三个阶段。首先,对教学改革实践的经验、事实材料加以概括,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理性加工,提炼能够揭示经验实质的核心概念,作为模型的主题、灵魂,同时对改革实践的预期目标做清晰地描述,继而从影响目标实现的诸多因素中,过滤出对该模型起支撑作用的基本因素(主要变量),并揭示它们的逻辑关系,形成若干实践操作模型;其次,要在上述整体模型建构上,展开具体的操作程序、方法、要领、材料的介绍,并提供若干案例;最后,要对模型的实施所依赖的条件做说明,提醒人们在什么样的条件下,或者必须创造什么条件才能应用该模型,取得相应的成效,防止模型的误导(模式化)。
四、积极搭建教学成果展示交流平台
教学成果培育离不开充分的展示和交流,在思想碰撞和信息互通的过程中不断激发创新思维,提升教学成果质量。要从各个层面加强基础教育一线教学成果的宣传推广,成果持有人及团队要通过网站、论坛、专栏、论文、微博、微信等途径及时发布教学改革最新举措,展示教学研究的进展;在学校及单位层面,要通过成果汇报、教育沙龙、学术研讨、课例展示等形式发布成果,主动邀请具备同一学科领域研究专长的专家给予指导,并及时向周边地区及全国各地有相同研究领域的同行推广;在市、区两级教研部门层面,要定期发布成果简报,定期举办教学成果的总结、交流、展示活动,拓宽成果交流推广渠道,搭建有操作性、针对性、实践性的成果宣传应用推广平台,并积极承办国家、省的高层次学术活动,让优质成果及时得到较大范围的推广展示,提高教育教学成果的辐射力、影响力。各级各类教育类社会团体,也应在广泛开展群众性科研活动的同时,建立相应的学术研讨与成果交流机制,扩大教学成果在民间的影响力。要将成果展示、交流作为成果培育的重要内容,不仅要关注在立项项目中生长起来的最新成果,也要对往届市级以上教学成果获奖项目在原有基础上有重大突破、取得重大成绩的,或者虽未经立项或未获成果,但已有一定的研究基础,预期成果有较大的推广价值与应用前景的项目进行推广展示,在成果交流中进一步加强培育,不断提升成果内涵。
五、定期遴选相当数量的成果申报高层次奖项
教学成果的培育既有利于提升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也能为申报高层次奖励做前期准备。为做好省级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的准备工作,要定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摸底调查工作,试行教学成果培育与指导备案登记制度,对符合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要求、具有良好的成果基础、解决教学问题成效显著的成果进行前期培育和指导。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制订市级以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遴选的条件、标准和方式规定,创新教学成果推荐遴选程序,优先推荐前期培育指导工作扎实、实践检验效果显著、推广应用范围广,具有较强创新性的教学成果。
教学成果的奖励是对广大一线教师教育教学改革探索成就的肯定和鼓励,有利于激励广大教师长期投身教学一线,大胆改革,锐意创新。教学成果的形成和获得是反映一个学校、一个地区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重要指标,基础教育教学成果的培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对于培养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打造高层次教师学术团队,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意义深远。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科研机构要高度重视教学成果培育工作,提升理念、及早谋划、扎实工作,努力打造高质量及有大范围和持续影响力的优秀教学成果,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参考文献:
[1]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Z].1994年3月14日国务院令第151号发布.
[2]教育部.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Z].教师函〔2018〕3号.
作者郑家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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