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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区聚集水平的发展评价

来源:职称论文发表咨询网作者:田编辑时间:2020-02-28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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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产业聚集是中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显著特征和重要形式,已经形成当代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趋势。为了研究总结农产品加工业产业聚集的成功经验及各地农产品加工园区的聚集情况和聚集水平。该文依托入驻园区企业数量占该地区农产品加工业企业总数的比例评价计分、入驻园区规模以上占比评价计分、入驻园区龙头企业占比评价计分、入驻园区企业固定资产投入占比评价计分、入驻园区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评价计分、入驻园区企业税后利润占比评价计分、园区吸纳就业人数占该地区加工业从业总人数的比例评价计分、园区科技投入资金占比的评价评价计分等8个因素,设计综合评价模型,统计结果显示,该文选择的10个地区聚集水平依次为:黑龙江、吉林、甘肃、山西、内蒙古、北京、福建、河北、江苏、湖南。研究分析了中国农产品加工业产业园区的聚集效果和聚集水平,同时提出了加强政策引导、提升创新能力、注重产品质量、推进集群发展和坚持融合带动等政策建议。研究结果为同行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研究分析人员提供参考。

  关键词:农产品;加工;工业;产业集聚;评价;产业园区

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区聚集水平的发展评价

  0引言

  农产品加工业的产业聚集,是农产品加工业在某个特定地理区域内高度集中,产业资本要素在空间范围内不断汇聚的一个过程[1],形成一组在地理上相对集中的相互联系、相互支撑的产业群体的现象。产业聚集不仅包括同一类农产品加工企业的集聚,而且也包括其上下游产业链和相关支持性服务机构的集聚[2]。关于产业聚集的理论研究开始于20世纪50年代,Perroux[3]、Myrdal[4-5]和Hirschman[6]等研究过其与经济增长的关系;20世纪90年代初Krugman[7]构建了中心—外围模型[8],认为形成外部性规模经济进而产业集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是收益递增;Porter[9]提出了产业集群概念,从竞争力的角度研究产业聚集。Kulshreshtha和Thompson[10]认为农业产业集群由食品加工、农业生产和农场投入制造等3个子集群[11]组成。与国外的研究相比,国内关于产业聚集研究较少,路江涌和陶志刚[12]研究了行业聚集的微观基础,指出聚集的影响因素比较重要的有溢出效应、运输成本、自然资源禀赋,不同行业影响因素也不同,从农产品行业来说,其投入比率显著正向影响聚集[13]。专门针对多省的农产品加工业产业聚集的研究较少[14]。近年来,中国农产品加工业产业聚集发展较快,各地立足资源优势,以市场为导向,在政策的推动下,逐步向优势主产区和城近郊区集聚。园区发展已成为中国农产品加工业产业聚集的重要形式。本文研究10个地区农产品加工业聚集的总体概况和聚集较好省区的产业园区聚集建设情况,以利于研究农产品加工业产业园的聚集水平、聚集条件、聚集动力和聚集效果。

  1评价模型与研究方法

  1.1评价模型

  衡量产业聚集程度探索过一些方法,可以采用衡量产业聚集指数(AGGLO),有文章以区位商方法[15]计算。t时刻地区i的产业聚集指数AGGLOit为AGGLOit=(Mit/Mt)/(Pit/Pt)。(1)式中Mit为省区i在t时刻的农产品加工业人口,Pit为省区i在t时刻的就业人口,Mt和Pt分别为t时刻的全国农产品加工业人口和全国总就业人口。产业聚集指数的本质是各省区农产品加工业从业人口占全国份额与各省区就业人口占全国份额之比。一般而言,这一指标的数值越大,表明农产品加工业在该地区的聚集程度越高,但产业聚集指数仅仅从单纯的行业从业人口角度来进行衡量,并不能较全面地代表其在地区间聚集的综合水平高低。

  1.2研究对象

  基于农产品加工产业聚集程度高、聚集效果显著等原因,选择北京、河北、内蒙古、黑龙江、吉林、山西、江苏、湖南、福建、甘肃等10个地区、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地区)进行分析研究。数据来源:2015年中国统计年鉴、2015年中国劳动统计年鉴、2015年中国农产品加工业年鉴及各地区2014年上报材料。

  2结果与分析

  通过调查研究,汇总整理出10个地区农产品加工业园区的聚集效果和水平。

  2.1聚集效果

  2.1.1形成规模化产业园区

  2014年,10个地区农产品加工园区总数为590个,其中农产品加工园区为70个以上的地区有4个,≥60~70个的地区有5个,≥50~60个的地区有6个。表1显示,从入驻园区企业看,入驻园区企业占农产品加工企业总数的42%,入驻园区的规模以上企业占规模以上企业总数的46%,入驻园区的龙头企业占龙头企业总数的51%。其中,入驻园区企业比例为50%以上的地区有4个,即北京为50%,内蒙古为69%,吉林为69%,甘肃为90%;入驻园区规模以上企业比例为50%以上的地区有5个,即内蒙古为50%、北京为53%、甘肃省为57%、吉林省为63%,黑龙江省为86%;入驻园区龙头企业比例为50%以上的地区有4个,即吉林省为62%,山西省为63%,甘肃省为83%,黑龙江省为89%。甘肃省、黑龙江省因为幅员较广,省内发展偏于不均衡,并且政府通过整合产业链,重点扶持集群建设等措施,园区聚集的企业比例明显较高,尤其黑龙江产业园区提供了比其他区域更具吸引力的资源、区位和交通等优势,入驻规模以上和龙头企业的比例很高。而湖南省、河北省等地因为园区相对其他地域的比较优势不够明显,企业相对来说分布较均衡,未在产业园区内形成明显的聚集效应。由于各类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园区聚集,各地形成不同特色的规模化产业园区。

  2.1.2形成显著的规模经济

  表2显示,大量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进驻园区,推进了农产品加工业的产业聚集,支撑了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2014年,10个地区农产品加工园区固定资产总额为26756亿元,占10个地区农产品加工业总固定资产的49%;完成主营业务收入为49704亿元,占10个地区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总收入的51%;实现利润为626亿元,占10个地区农产品加工业利润总额的57%。其中,园区固定资产总额比例为50%以上的地区有4个,即内蒙古为64%,山西省为68%,河北省为77%,黑龙江省78%;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较高的地区吉林省为81%,黑龙江省为88%;税后利润比例上,北京和甘肃省较高,分别为79%和83%。甘肃省和黑龙江省因为入驻龙头企业比例高,呈现出业务收入和利润适当有所拉升,而北京是依托其首都优势及高水平的科技管理能力和人才素质,对产业园进行了资源整合和有效管理,同时具备较高水平的市场消费能力,这些为产业园区带来了相对较高的收入和利润。总体通过10个地区农产品加工园区固定资产总额、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总额情况分析,充分说明中国农产品加工业的产业聚集,提高了生产效率,已经形成了显著的规模经济。

  3结论与建议

  1)聚集效果是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重要成果。这种成果的体现形式:一是产业园区规模化。包括各地园区规模、入驻企业占比、入驻园区规模以上企业占比、入驻园区龙头企业占比等;二是形成规模经济。包括园区固定资产总额所占比例、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和利润总额比例;三是大量吸纳劳动就业。包括吸纳人员多,所占比例大,吸纳能力明显,成为当地劳动就业的重要途径或主渠道;四是强化科技投入,促进创新创造。五是实现集群化发展。立足各地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引导优势企业向优势地域集中,推进产业集聚,形成特色鲜明的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聚集水平从高到低依次为:黑龙江省、吉林省、甘肃省、山西省、内蒙古、北京、福建省、河北省、江苏省、湖南省。多年多地区的数据仍需今后再次进行深入调研。

  2)聚集综合水平较高的地区,一般具备特色产业资源优势或劳动力资源等优势,重视科技投入和技术创新,具备较高的管理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能够科学延长农产品加工产业链,吸引规模以上或龙头企业入驻园区,为其提供较好生产条件和较宽松的融资环境和便利的交通、技术、信息等服务,降低企业之间的要素交易成本,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从而提高园区内入驻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

  [参考文献]
  [1]赵春丽.中国农产品加工业产业集聚状况与因素分析[D].新疆大学,2008.

  [2]马歇尔.廉运杰译.经济学原理[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5.

  [3]PerrouxF.Economicspaces:theoryandapplication[J].QuarterlyJournalofEconomics,1950,64(1):89-104.

  [4]MyrdalG.EconomicTheoryandUnderdevelopedRegions[M].Duckworth,London:GeraldDuckworth1957.

  [5]AvanishK.Dixit,JosephEStiglitz.Monopolisticcompetitionandoptimumproductdiversity[J].AmericanEconomicReview,1977,67(3):297-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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