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农村建设运动对我国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启示
摘要: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是实施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韩国通过战后一系列的农村建设运动为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地区电子商务快速发展,为我国农村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益借鉴。本文以梳理分析韩国农村建设运动发展脉络为切入点,从农村基础设施、农村居民积极性、农产品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和农业产业链优化等建设情况进行了总结和评价,最后提出了发展我国农村电子商务的启示与可行措施。
关键词:韩国;农村建设运动;农村电子商务
一、韩国农村建设运动及成效
二战之后,在政府的主导下韩国经历过多次的国民统合运动,其中与农村建设相关的有著名的“新村运动”“信息化村运动”“归农归村运动”和“第六产业化运动”等。从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角度来看,可以将以上农村建设运动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新村运动
20世纪70年代初期,为改变农村贫穷落后的面貌,均衡工农业发展,韩国政府将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由工业转向农业,在农村地区开展了以缩小城乡差距为目标的新村运动[1]。在新村运动的推行中,韩国从三个方面实现了农村环境的改善:农村基础环境方面,交通、住房、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条件,特别是道路、通信与村会馆等基础设施的构建使农村居民生活环境得到了质的改善;农业生产方面,鼓励农村居民发展水产畜牧业、农产品加工业和特色农业,极大地优化了农业产业结构,农村居民收入持续增加;农村居民的精神面貌方面,农村居民在参与运动的过程中学习和体会到了勤勉、自助、合作的国民精神并在世代间、阶层间传播,这为韩国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精神动力。韩国通过新村运动在改变农村贫穷落后面貌的同时也使韩国农村发展电子商务的基础条件从无到有,不仅物流、网络等配套设施得到了完善,而且农村居民收入得到了有效提升,农村市场需求逐步增大,更重要的是农村居民在建设过程中得到了“CandoSprit”即“能做到精神”,这为将来农村居民大胆尝试电子商务这一新兴商业模式奠定了思想基础。
(二)信息化村运动
进入21世纪后,由于之前新村运动的促进,韩国农村居民在生活环境及经济状况方面得到了明显改善,但是在生产、生活信息的获取与使用方面仍然存在较大困难,这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农村居民参与社会经济发展。为开发和利用信息资源,增加农村居民收入,进一步改善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平衡城乡发展,2001年1月1日,韩国安全行政部公布了《信息差异消除法案》,其目的是消除城乡信息差异,“信息化示范村”运营的政策性方案开始酝酿[2]。2001年3月,由韩国农林部、信息通信部、行政自治部等政府部门组成信息化村企划团,开始筹划和试点信息化村建设工作,并由行政自治部具体负责运营。信息化村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农户网络基础建设、村信息中心建设、管理运营体系的确立、人才教育培训与村信息网站制作等。“信息化示范村”建设经费60%—70%由行政自治部拨款资助,30%—40%由地方政府财政承担,农村居民不用增加额外负担。施工由主承建公司三星SDS和全国9个区域的12家地方公司组成联合体,并吸收当地居民参与共同进行。建成后由有关技术部门和行政部门进行验收,以确保施工质量和正常运行[3]。韩国统计厅的资料显示,2002年年底,“信息化示范村”计划实施仅一年多,试点农村通过信息化获得的实际利益即达529亿韩元,其中农村居民实际增收和品牌效益占424亿韩元[4]。到2010年,韩国共建成了信息化村386个[5],这些信息化村的建成极大地推动了韩国的村级信息化网络建设,搞活了农产品的交易流通以及农村体验观光等产业,进一步缩小了韩国的城乡差距,为促进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同时,信息化村运动的推行使韩国的农村电子商务实现了“量”与“质”的双重突破,农村地区电子商务发展的软、硬件环境得到了实质性的提升,极大地带动了当地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
二、韩国农村建设运动的主要经验
(一)重视基础设施先行
不管是新村运动还是信息化村运动,韩国政府的第一步都落实在了基础设施建设层面。为确保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有效进行,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设置了专门的机构用于指导相关工作的实施。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农村的道路、水利、住房、电力等基础设施都得到了大幅度的改善,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已不再成为阻挡农村居民致富的障碍。随之而来的信息化村运动也将基础设施建设放在了首位。依据信息化村建设的程序,政府首先会为被确定为建设对象的村庄居民铺设网线、配备电脑、设置活动空间,这些设施的建设资金都来源于行政自治部及各级地方政府,农村居民没有任何额外的负担。这些基础设施一方面向农村居民展示了韩国政府建设农村的信心与决心,使得农村居民能够从心理上信任政府、响应号召,另一方面也为信息化村建设后续的培训、运营等工作做好了物质保障。
(二)注重依据阶段性发展需求激发农村居民的积极性
在新村运动当中,韩国政府从物质和精神两个层面发动农村居民群众参与到农村建设当中去。在新村运动初期,韩国政府在各地方政府配设专门人员用于指导、协调建设工作,随后进行评估,并设置“新村勋章”,对于建设成果优秀的村庄追加发放建设资源[9],这种差别化的资源分配措施极大地提高了村民参与建设的积极性,使得新村运动得以在全国农村顺利开展起来。“勤劳、自助、合作”的运动精神对农村居民甚至整体国民的精神面貌进行了一场变革,帮助农村居民在进行农村建设的过程当中树立起了摆脱贫困、建设美好家园的愿望与信心,并且这种信念迅速波及全国各学校、工厂及城市各单位,使原本针对农村的新村运动演变成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全国性运动。农村居民本身就有提高收入水平以及改善生活条件的愿望,韩国政府正是抓住了农村居民“温饱—小康—富裕”的需求结构,将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科技发展水平、文化和人民受教育程度等与农村居民需求有机结合,在农村发展的不同阶段实施与之相适应的建设举措。新村运动满足的是农村居民改善生活的生理与安全需求,信息化村运动满足的是农村居民与外界沟通的社会需求,归农归村和第六产业化运动满足的是农村居民追求富裕和自我实现需求,这些运动可以被看作满足农村居民不同层次需求的激励措施,充分调动了农村居民参与农村建设的积极性,促进了韩国农村建设的健康有序发展。
三、对我国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启示
(一)政府主导与农村居民参与相结合
韩国农村建设运动的成功不仅归功于政府政策的正确推行,更重要的是政府抓住了农村居民的切身利益并作为突破口,极大地调动了农村居民参与建设的信心与积极性,在整个运动过程中实现了政府与农村居民间的互动。我国的农村电子商务推进工作已经开展多年,但是除了一些经济发达地区的乡村之外,电子商务在农村经常存在着“有人搭台无人唱戏”的窘境。传统观念的束缚导致农村居民很难改变原有的生活方式与思维模式,再加上他们不熟悉计算机操作并且经常受到一些网络诈骗等负面信息的影响,致使我国农村居民从心理上与电子商务一直保持着一定距离。想要撬开农村电子商务市场的大门,除了政府要在网络硬件与配套设施方面进行完善之外,农村居民参与电子商务活动的积极性也必须调动起来。定期组织专人在农村地区做好电子商务宣传培训工作,一方面通过电子商务基础知识的讲解加深农村居民对电子商务的认识,消除他们的陌生感,提高其对电子商务的信任度;另一方面,要选取典型的电子商务示范区域作为标杆,向各地农村居民展示成果、介绍成功经验,帮助他们打破封闭思想,增强其从事农村电子商务的信心。正确把握农村居民需求,对于已经形成电子商务使用意愿的农村居民要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培训合格者可以进入相应的电子商务活动中心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开展电子商务活动,对于表现突出者可在政策与技术扶持方面给予帮助,培养其成为电子商务模范带头人以起到示范作用。在做好以上两方面工作的同时,各级政府要保持当地电子商务相关政策的稳定性与持续性,抓好资金到位落实,不要让电子商务在任何农村地区的推行工作落为空谈从而对农村居民产生负面影响。另外,要加快电子商务相关法律的完善,为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二)务实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农村公共基础设施薄弱阻碍了优质要素进入,造成农村低水平均衡陷阱。基础设施先行是开展一切农村活动的基础。韩国农村建设运动施行的第一步就是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及时有效地配置好农村发展的基础设施,并在人员配置、制度管理等层面保障了农村基础设施的有效利用。2004年1月16日,我国信息产业部下发文件开始推行村村通工程,开展农村公路、电力、生活和饮用水、电话网、有线电视网、互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系统工程。经过十几年的发展,目前全国农村的网络信息设施初具规模,大部分农村实现了广播电视、电信网与互联网覆盖,但由于技术、市场以及法律环境等配套不足,真正意义上的“三网融合”还未能实现,我国应当有效整合国家、社会各方力量,突破制约因素,以信息技术的发展为动力,为农村居民触网创造条件。在农村信息服务网络建设方面,政府应当做好顶层设计与制度保障,探索政企合作的新模式,有效整合各类涉农信息资源,构建低成本高效率服务农业生产的综合性农业信息服务平台,为广大农村居民进行农业生产提供指导,为农产品交易开通网络渠道。在交通设施方面,农村道路条件有了明显改善,但仍然存在着质量不高、缺乏养护等问题,国家应当继续加大这一方面的资金投入并建立有效的道路监测与评估机制,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及有效使用。此外,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已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各地仍然要在政策的落地方面下功夫,应当广泛展开调研,准确把握农户需求,为有开展电子商务需求的农村居民创造硬件设施环境,建设与当地电子商务相关的特色园区、平台,并且应当实现软硬结合,通过优惠政策鼓励支持物流快递行业向农村延伸经营网络,在具备条件的农村区域设立物流配送、快递分支机构,保障农产品上行与工业品下行的双向流通。
参考文献
[1][韩]崔外出.新村运动的发展过程及评价[J].,2016,20(2):227—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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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郭作玉,汤艳丽,孙锐.韩国“信息化村”建设对我国的启示[J].中国信息界,2007,5(10):55—58.
[4]金光春,单忠纪,翟绪军,韩光鹤,季颖.韩国“农业第六产业化”发展事业对中国的启示[J].世界农业,2016,38(3):32—38.
[5]奋斗在韩国.“朴正熙体制”胜过金日成原因有三[EB/OL].[2017-06-28].
[6]林中燕,金德凌,王贤斌.韩国“信息化村”模式分析和启示[J].闽江学院学报,2008,29(1):44—48.
[7]唐明霞.日韩“第六产业”经验对南通现代农业发展的启示[J].江苏农业科学,2016,44(10):533—539.
《韩国农村建设运动对我国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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