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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政策红利时代海关监管制度对跨境进口电商的影响及建议

来源:职称论文发表咨询网作者:田编辑时间:2020-04-11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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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随着跨境电商从以邮包代购为主的1.0时代发展到如今开始建立品牌与实现全球零售的3.0时代,跨境进口电商在跨境电商中的占比不断攀升。而随着“四八新政”的出台,跨境电商市场进入后政策红利时代,对跨境进口电商产生了十分深远的影响,税收红利消失,正面清单发布,跨境进口电商零售进口品类准入收紧,保税模式向直邮模式转变,导致境外仓需求增加,市场出现两极分化,电商企业巨头开始分割市场,中小型企业平台发展受挫,市场集中度日益提高。为更好地推动跨境进口电商发展,从政府层面看,应加快制定《跨境电商标准框架》,助力跨境电商监管突围;创新跨境进口电商直邮监管模式,加强高风险产品风险监控;协调整合信息沟通与采集渠道,构建多元化多层次跨境电商监管体系;构建中国跨境进口电商生态系统,建立责任清晰的制衡机制。从跨境进口电商企业看,应加强供应链管理,提高预防市场和政策风险的能力;根据清单重新调整产品布局,获取行业内竞争优势;建立信用评级和管理体系,对企业进行分级管理。

  关键词:后政策红利时代;跨境进口电商;海关监管;正面清单

后政策红利时代海关监管制度对跨境进口电商的影响及建议

  一、我国跨境进口电商的发展

  (一)跨境进口电商从1.0时代到3.0时代网络购物渠道的日益便捷、国内消费者购买力的不断提高以及人民币国际支付能力的增强直接推动了国内海淘模式的发展。随着海淘模式的兴起,跨境进口电商平台也开始出现。成立于2009年的洋码头是国内首家一站式海外购物平台,也是我国独立海外购物平台的领军者。随着跨境进口电商的合法化以及税收政策的调整,传统零售商、海内外电商巨头、创业公司、物流服务商、供应链分销商纷纷布局跨境进口电商。2014年至2015年是跨境进口电商平台成立的高峰期,天猫国际、网易考拉海购、唯品国际、京东全球购、宝贝格子等平台均在此期间相继成立。2014年因此被很多业内人士称为跨境进口电商元年。国内主要跨境进口电商平台成立的时间可参见表1。跨境电商从以邮包代购为主的1.0时代进入了开始建立品牌与实现全球零售的3.0时代。

  (二)跨境进口电商交易规模激增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数据显示,跨境进口电商2016年出现了爆发式增长,交易规模达到了12000亿元(2015年为9000亿元),同比增长33.3%,估计2017年达到18543亿元。具体可参见图1。跨境网购用户规模持续增长,但逐渐趋于平缓。2016年我国跨境网购用户达到0.42亿人,同比增长82.6%,估计2017年跨境网购人数达到0.59亿人。

  二、应对跨境进口

  电商发展的海关监管制度演变作为电子商务与外贸行业的结合体,近年来跨境电商行业一直备受瞩目,无论从政府的角度还是从企业的角度看,这种新型业务形态的快速发展都为传统外贸注入了新鲜血液,推动了我国对外贸易合作的发展。在这种高速发展的背景下,跨境电商的迅猛发展也推动了海关监管制度的不断改革。十几年来,海关监管制度顺势而为,根据跨境电商所处的发展阶段及特征进行积极调整。大体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即政策粗放期(2005—2015年)、政策调整期(2015—2016年)、政策过渡期(2016—2017年)。

  三、“四八新政”以来海关监管制度对跨境进口电商的影响

  “四八新政”作为近年来海关监管制度改革方向的一个大的转折,对跨境电商市场的影响是深远的。尽管海关新政的过渡期政策被顺延到了2018年底,但无论是从相关跨境电商企业还是从跨境电商整个行业的角度看,“四八新政”的公布都预示着后政策红利时代的到来。这是因为,从新政调整期和过渡期以来跨境电商进口行业和具体企业各方面的变化来看,尽管过渡期政策被顺延到了2018年底,但并不意味着就不再实施了,而只是要给跨境电商行业以及相关企业和主管部门再多一些调整的时间。换句话说,即使过渡期被延迟,跨境电商进口企业和整个行业也要积极迎接并配合政策的正式改革,海关新政仍然会对跨境进口电商产生诸多影响。

  (一)新政下的税改模式增加了跨境进口电商的成本从税改模式看,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最主要的是对货物和物品进行了区分。其中,集货模式下从海外进入国内保税区的部分被称为货物,通过邮递进口的个人自用的合理数量之内的部分被称为物品。按照税改后关税条例的规定,对物品征收行邮税,而对货物中不满足金额限制或不在正面清单上的商品全部按照一般贸易进口货物全额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如果是应税消费品还要增收消费税。这无疑加大了跨境进口电商的采购成本,而成本的上涨部分最终必然会转移到消费者身上。同时,跨境电商进口的产品一般都是通过市场采购的,往往很难满足一般贸易进境的要求,加之一般贸易备案周期较长,导致跨境电商进口产品品类难以保证,有些品类甚至可能发生熔断。

  (二)新政下的通关单管理模式降低了跨境进口电商的通关效率新政发布之前,海关采用的是先检疫、后检验和宽进严出的快速通关模式,即通过检疫排除危及国家安全、环境安全、人身安全等的疫情和危害之后便可入区并上架销售。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新政明确规定,发运的商品必须按照一般贸易的要求提供通关单,从而确立了跨境电商商品的货物属性。根据新政的要求,首先商品进境必须具有完备的许可证等必要手续才能申请通关单,其次必须完成报检获得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通关单才能向海关进行报关,这从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跨境进口电商商品通关的效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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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张帆,王建伟4-8新政背景下跨境电商平台型企业的创新与转型现息,2016(17):35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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