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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构建路径

来源:职称论文发表咨询网作者:田编辑时间:2021-06-08 09:19

  [摘要]近年来,云南省大力发展高原特色农业,助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农业保险筑牢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的“安全墙”。采取微观视角,通过分析云南省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构建路径,探究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构建过程中出现的瓶颈,并提出相应改善措施。研究表明,通过扩面、增品、提标,云南省不断优化农险运行机制,但仍面临着农户参保意识不强、特色险种有待开发等瓶颈制约,应通过农业经营主体保险意识提升、特色农险开发、等措施加以完善。

  [关键词]云南省;农业保险;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瓶颈

云南省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构建路径

  一、研究背景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提出,增强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农业保险能有效分散农业生产经营风险,促进农户增收,维护粮食安全,是现代农业发展的稳定器。2007年以来,在财政补贴政策支持下,我国农业保险产品和服务不断升级,逐步建立起涵盖主要大宗农产品的农业生产风险保障体系。但是我国农业保险起步晚,与西方发达农业相比,我国农业保险政策并不完全适应现代化转型的农业保险管理需求,农业保险政策改革明显滞后于农村农业发展实践,为有效解决我国当前农业保险发展所面临的需求端增加、供给侧缺乏以及补贴制度不完善等问题,亟需加快构建多层次的农业保险体系。近年来,云南省大力建设高原粮仓、特色经作,以高原特色农业产业撬动乡村振兴。同时云南省也是各种自然灾害频发的省份,政府重视农业保险工作。2020年,省级部门研究制定《云南省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建立健全多层次农业保险保障体系,各地及相关部门积极探索,推动政策性和商业性农业保险协同发展,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二、文献综述国

  内关于多层次农业保险产品体系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国外经验借鉴和构想两个方面。周县华(2012)[1]、余洋(2013)[2]、郑军(2016)[3]、魏加威等(2020)[4]通过分析中美两国种植业保险产品的差别,认为我国农产品保险应进一步注重满足差异化需求,突出政策性保险的普惠性和广覆盖。关于国内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的构想,冯文丽等(2014)[5]认为农业巨灾的“准公共风险”属性要求承担主体多元化,为此需构建涉及农户、保险公司、国内外再保险公司和共保公司、省级政府、政府和资本市场投资者等多方主体共同参与的风险共担体系。张鹏(2017)指出构建与脱贫攻坚、贫困农户需求相适应的多层次农业保险产品体系,主粮作物开展“基本+补充”农业保险,主要包括普惠性的基本保险和拓展保额的补充保险。王业鸿(2018)认为在农业保险产品创新方面,应注重增加农户的自主选择权,扩大在农险险种、保障水平、缴费档次的选择余地。郭江华等(2020)[6]基于乡村振兴战略,从农业保险的需求、供给以及补贴三个维度探讨了多层级保险体系构建思路。

  三、云南省构建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的路径

  (一)走“扩面”之路

  从覆盖区域来看,云南省2007年首次将繁母猪单一险种纳进财政部试点,此后数十年中,云南省农业保险财政体系及相关联动机制不断健全,农业险种范围不断扩大,朝广覆盖、科学化方向发展,目前,云南省共有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受省财政补贴的农险覆盖。

  (二)走“增品”之路

  根据生产成本变动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云南省探索“财政补贴基本险+商业险+附加险”的多层风险保障模式。基于保障农业生产直接物化成本,积极开展制种保险试点,保障粮食安全,尝试纳入小麦、稻谷、玉米完全成本保险、收入保险及全国农业大灾保险,让农产品价格、收入双保障,降低农业自然灾害与市场变动双重风险;加大对农业仓库、大棚等农业基础生产设施的保障力度,鼓励保险机构结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特点、需求,探索创新新型农业保险产品,如涉农保险、区域产量险、农产品质量险、一揽子综合险、指数保险、农民短期意外伤害险、环境污染责任险等。

  四、云南省构建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面临的瓶颈

  (一)农户投保热情度低,收缴保费困难

  云南多山地丘陵地貌,经济发展程度低,农户居住聚集程度低,且缺乏对农业保险相关认知,对农业保险基本原理、经济补偿机理、风险保障机制认知不明确,加上农业生产存在“靠天吃饭”特点,普遍农户存在侥幸心理,且认为保险赔付金额难以弥补保险损失,投保积极性差,保费收缴困难。

  (二)已有险种覆盖面不足,特色险种有待开发

  云南省以高原农业为主,土地分散经营现象明显,现存的农业保险险种难以有效覆盖全部风险,在政策性险种中,覆盖面较高的险种仅有能繁母猪、牦牛、藏系牛、林木、烤烟、甘蔗等少数品种。对于特色农业保险来说,潜在保险需求更是难以得到有效满足,云南省地大物博,农业资源丰富,多种农产品种植面积及产量位居全国首列,如花卉、咖啡、烟叶和核桃的种植面积、产量均位于全国第一,而天然橡胶、茶叶和甘蔗的产量位于全国第二,但是,花卉、烤烟、核桃至今尚未纳入农业保险范畴。近年来,云南省以发展高原特色农业为契机,大力扶植、培育大型农业龙头产业,促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力壮大,对农业保险需求日益旺盛,反观现行农业保险,在农业自然灾害、市场波动、保险品种、保障范畴、赔付标准等方面仍存在巨大缺失,难以有效起到“保护伞”作用。

  五、健全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的对策建议

  (一)提升农业经营主体保险意识

  进一步借助网络、纸质等相关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注重提高农业经营主体对保险基本原理、风险保障、理赔标准等基本知识和理赔过程的认识,激发农户投保意愿和热情,进一步拓展农险市场。

  (二)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

  云南省物种资源丰富,各县区应准确把握当地农业生产优势,鼓励相关机构探索具有地方优势与特色的农业保险品种,在市场机制运作下,遵循自愿原则,激发广大农户参保积极性。在市场相关规则下,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引领特色农产品保险业务走向市场,参与市场招标,在基础稳、能力强、热情度高的保险经办机构带领下,提升当地州市特色农产品保险工作成效。

  [参考文献]

  [1]周县华,范庆泉,周明,李志刚.和美国种植业保险产品的比较研究[J].保险研究,2012(7):50-58.

  [2]余洋.基于保障水平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差异化政策研究———美国的经验与的选择[J].农业经济问题,2013,34(10):29-35+110.

  [3]郑军,汪运娣.农业保险的经营模式与财政补贴政策:中美比较及启示[J].农村经济,2016(8):119-124

  王静静1,徐茂贤2,王田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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