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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老年人居家养老医疗服务需求及影响因素

来源:职称论文发表咨询网作者:田编辑时间:2020-02-10 10:22

  摘要目的:了解北京市朝阳区老年人居家养老医疗服务需求现状及影响因素。方法:对朝阳区4个片区的784名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居家养老医疗服务需求进行问卷调查。结果:26.8%的老年人至少了解1项居家养老医疗服务;对居家养老医疗服务持正向态度的老年人比例均在70.0%以上;37.5%的老年人有居家养老医疗服务需求。非条件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显示,患病卧床时子女及子女配偶的照料情况(OR=0.628)和过去1个月因患病无法出门活动天数(OR=1.397)等因素与老年人居家养老医疗服务需求具有相关性。结论:老年人对居家养老医疗服务认知较低,接纳意愿高。开展居家养老医疗服务应关注长期患病无法出门活动及难以得到子女照料的老年人。

  关键词:医疗服务;居家养老;需求;北京

  当前,我国已步入老龄化社会。人口老龄化、沉重的疾病负担及子女与老年人居住分离的趋势使得养老问题成为一项巨大挑战[1-3]。以社区为依托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逐渐成为各级政府推行的解决养老问题的有效模式。居家养老医疗服务是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服务内容包括日常巡诊、慢病干预及分层管理、双向转诊、健康咨询与个性化指导、生活护理指导、康复教育、用药指导、心理精神慰藉、临终关怀等[4]。居家养老医疗服务的推行有利于调动社区参与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积极性,让居家老年患者能享受到更安全、更便捷的医疗服务。目前北京市正大力开展居家养老医疗服务,本研究于2017年6-7月对北京市朝阳区的常住老年人口进行实地调查,了解朝阳区老年人居家养老医疗服务需求现状,探索老年人居家养老医疗服务需求的相关因素,为居家养老医疗服务的发展提供建议。

北京市朝阳区老年人居家养老医疗服务需求及影响因素

  1资料来源与方法

  1.1调查对象

  以60岁及以上且近1年在朝阳区居住超过6个月以上的老年人为调查对象。采用分层抽样的方法进行抽样。先将朝阳区以地理位置划成北片、中北片、中南片和南片4个片区;而后采用方便抽样的方法,在每个片区的社区街道抽取196名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由经过统一培训的高校学生对老年人进行一对一询问式调查。共调查了784名老年人,回收有效问卷733份,问卷有效回收率为93.5%。

  1.2调查方法

  采用自行设计的问卷进行调查,问卷内容包括6个部分:①一般人口学特征、医疗保险及居家养老补助情况;②非正式支持情况;③身体健康状况;④对居家养老医疗服务的认知;⑤对居家养老医疗服务的态度;⑥对居家养老医疗服务的需求。1.3统计学方法采用Epidata3.1进行双录入,采用SPSS19.0进行一般描述性分析、卡方检验和秩和检验,而后进一步将得出的显著性变量纳入非条件Logistic模型进行回归分析,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基本情况

  733位老年人年龄在60-98岁之间。60.7%的老年人文化程度在初中及以下。81.6%老年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为800-6000元。见表1。

  2.2非正式支持状况

  733名老年人中,70%的老年人过去半年内获得除配偶外亲属的经济支持少于3000元。患病时能得到伴侣的照料、子女及子女配偶经济支持或照料的老年人比例均在60%以上。见表2。

  3讨论

  3.1老年人居家养老医疗服务

  了解程度低下结果显示,73.2%的老年人不了解任意1项居家养老医疗服务,而且对于各项居家养老医疗服务的知晓率均低于20%,说明当前朝阳区老年人对于居家养老医疗服务的知晓率较低。主要原因可能是:①朝阳区老年人文化程度较低,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老年人的超过60%,老年人对于居家养老医疗服务这类新型的服务理念的了解较为有限。②服务宣传力度不足,部分居家养老医疗服务项目涉及上门诊疗,而上门诊疗服务存在服务边界不清晰、服务环境未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发生率较高和职业安全难以保证等问题,导致卫生机构在开展居家养老医疗服务过程中面临较大的医疗风险[5]。因此,当前提供居家养老医疗服务的卫生机构往往不会在社区街道进行大力宣传。此外,其他研究表明,当前社区宣传主要还是采用传统的展报、宣传板等方式,且宣传缺乏持续性,导致社区宣传力度有限[6]。

  3.2老年人居家养老医疗服务接纳意愿较高

  研究结果显示,老年人对于居家养老医疗服务的接纳意愿的得分中位数为5(总分为6),各态度项目中,对居家养老医疗服务持正面态度的老年人比例均在7成以上,说明朝阳区老年人对于居家养老医疗服务有较高的接纳意愿,有利于居家养老医疗服务的开展。37.7%的老年人需要居家养老医疗服务,表明老年人对居家养老医疗服务也有一定的需求,提示卫生部门应积极开展居家养老医疗服务。然而,当前关于上门诊疗等居家养老医疗服务的法律法规缺乏整体设计,法律内容也不完善[5]。北京市虽然推出《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的意见》、《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等相关政策,但也仅就服务发展给出建议,缺乏具体的实施操作办法。此外,关于居家养老医疗服务的服务规范也不完善,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上门诊疗等居家养老医疗服务时,往往只能依靠依靠自身的技术和经验为患者提供服务。法律法规不健全、政策支持不足及尚未建立完善的服务规范使得居家养老医疗服务的开展难以规范化。

  4建议

  4.1加大居家养老医疗服务服务宣传力度

  老年人对于居家养老医疗服务的了解程度低下,可能会阻碍老年人对于居家养老医疗服务的利用。为了提高老年人对于居家养老医疗服务的认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积极与社区居委会进行合作,加大社区对居家养老医疗服务的宣传力度。除了采用诸如印发宣传手册、上门或者讲座宣讲的等传统宣传形式外,还可以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进行服务宣传,提高老年人的知晓度。

  4.2建立居家养老医疗服务需求评估机制

  为了促进居家养老医疗服务资源的合理分配,避免资源的浪费,应建立社区居家养老医疗服务需求评估机制,这方面可以借鉴上海市《老年照护等级评估要求》。根据老年人家庭情况、健康程度以及生活需求等信息,对老年人的服务需求进行分级,重点关注难以得到子女照料且长期患病卧床的老年人,而后确定老年人所需的服务内容和形式。服务的评估可以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居民健康档案等方式进行。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2015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EB/OL].(2016-07-11)[2018-03-10].

  [2]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卫生和计划生育年鉴2016[M].北京: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2016.

  [3]孙鹃娟.中国老年人的居住方式现状与变动特点———基于“六普”和“五普”数据的分析[J].人口研究,2013,37(6):3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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