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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的重点问题分析

来源:职称论文发表咨询网作者:赵编辑时间:2019-11-05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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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新常态下, 国内环境问题严峻, 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能够为生态环境建设提供保障。在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开展过程中, 环保部门与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必须高度重视, 深入研究环境监察执法中的重点问题, 促进执法工作顺利实施。本文主要对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重点问题进行分析, 并对环境监察执法对策进行探讨。

  关键词 :新常态; 环境监察执法; 重点问题; 对策

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的重点问题分析

  0 引言

  新常态下, 国内环境监察执法工作正在逐步完善, 环境治理逐渐规范化。环境监察执法是环境保护中的重要内容, 对环境保护工作顺利落实具有直接影响。在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中, 监督执法与日常检查属于核心内容, 需要环保部门与各层级地方政府职能部分相互配合, 共同完成环境保护工作。然而当前环境检查执法工作依然存在工作人员素质偏低、执法制度不完善及技术支持不足等重点问题, 导致环境监察执行难度加大。因此,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重点问题具有较高研究价值, 相关环保部门与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应该予以重视。

  1 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重点问题

  虽然国内环境保护工作已经经历了几十年, 但环境保护研究时间较短, 相关环保部门成立尚短, 环境保护工作仍然在探索阶段。多数环保部门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人员专业技术匮乏, 执法人员专业和环境保护存在一定偏差。新常态下, 科学技术正处于飞速发展阶段, 环境监察执法中相关仪器设备越来越先进。部分执法人员在接受新知识、新技术等方面存在抵触情绪, 容易受传统工作思想影响。新进执法人员虽然具备丰富理论知识, 但却缺少实践经验, 老执法人员工作经验丰富, 缺少专业理论。在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中, 执法人员眼界、认知水平有限, 在关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处理方面缺少合理方案。仪器设备是环境监察执法中的基础部分, 对执法工作顺利开展具有重要影响[1]。新常态下环保部门部分监察执法仪器设备已经落后, 难以提高执法工作效率与工作质量。例如在火灾或者洪水等环境突发情况监察执法过程中, 环保部门缺少应急防护设备, 从而阻碍执法工作。

  环境监察执法规章制度不够完善, 各职能部门在环境保护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管理权限与职责范围界定模糊问题。在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中, 执法人员面临的业务范围非常广泛, 工作人员可能会因为任务过多而无法理清头绪, 导致执法工作执行效率下降。在重点保护企业环境监察执法过程中, 轻污染治理问题可能会对执法工作有效开展造成影响, 导致监督执法权威性下降, 不利于执法队伍建设。在先进监察执法技术设备开发应用方面, 环保部门投入资金量明显不足, 人才培养力度有待提升。执法人员环境监察工作中所用仪器设备无法跟上时代发展角度, 从而影响到执法工作技术水平。各职能部门在环境执法工作开展过程中各司其职, 部门之间缺少配合, 导致环境执法难度加大。当前环境监察执法范围越来越广泛, 众多民间作坊与中小企业也已经成为执法对象, 执法工作越来越复杂。因为各职能部门缺少相互配合, 所以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容易受到限制。

  2 环境监察执法对策

  2.1 加强执法人员管理

  在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管理方面, 必须转变工作人员思想观念, 加强执法人员环境污染预防意识。新常态下执法人员环境监察工作量很大, 需要环境监察部门加强工作人员培训管理, 激发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在执法人员培训管理过程中, 应该围绕预防环境污染进行工作人员思想观念转变, 以加强环境污染预防工作, 避免生态环境平衡受到影响。新常态下环境监察部门对执法人员工作要求越来越高, 必须提高工作人员专业素质, 建立执法团队, 加大执法力度。在执法人员素质提升方面, 可以设置高门槛, 招聘环境监察执法方面专业人才, 通过系列招聘考试措施选拔优秀人才进入执法队伍。同时, 环境监察部门需要开展继续教育活动, 开拓执法人员知识面与视野, 通过论坛互动共享执法经验, 丰富新执法人员工作经验, 弥补老执法人员专业理论缺陷[2]。环境监察部门可以通过官网发布最新知识、研究成果与经典案例等, 为执法人员执法工作提供参考, 提高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另外, 环境监察部门可以建立官方交流平台, 为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相互交流、学习提供机遇。在环境保护工作开展过程中, 各职能部门可以组织大练兵与交叉执法等活动, 加强各部门之间沟通交流, 以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环境违法行为处理能力。

  2.2 完善环境监察执法规章制度

  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范围越来越大, 一线执法人员工作责任与工作压力日益加重, 执法过程中可能会存在拒法或者暴力抗法等行为, 导致执法工作无法顺利实施。因此, 又必须对环境监察执法相关法律法规与制度进行完善, 促进地方政府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规范管理。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中的执法难点报告制度、问责机制与执法权利等都需要进行完善。针对环境监察过程中存在的无法制止现象, 监察人员需要将执法过程记录下来, 对证人证言与试听资料等信息进行收集, 提交环境监察报告。环境监察部门有关负责人需要根据将报告内容汇报给上级主管部门, 由主管部门组织力量清理重点问题, 减轻基层执法人员工作压力, 降低执法难度。对于有关企业及个人等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 环境监察执法人员需要根据相关规章制度采取处罚与责令措施。若执法对象不予以配合拒绝执行, 则需要根据法规法规进行查封处理, 扣押有关生产设备, 避免重大环境污染问题[2]。新常态下《环境保护法》已经更新, 环境监察执法内容逐渐丰富, 工作人员可以根据新《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依法停产整治和处罚等。环境监察执法部门应该根据新常态下相关法律法规确定职能、权利与责任等, 通过八项问责方式提高各层级地方政府部门环境保护问题重视程度。

  2.3 加强先进技术开发应用

  在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实施方面, 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必须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对先进仪器设备进行开发利用, 建立环境管理体系, 加强地方企排污现状监督管理。环境监察执法部门可以组织优秀人员学习国外先进技术, 鼓励研究人员开发先进设备, 加强环境污染动态监控。地方政府部门可以倡导社会各界人士成立基金会, 为国内环境监察执法技术开发提供资金保障。面对日益严峻的环境污染问题, 环保部门必须加大现代环境整治技术开发力度, 对生物技术、基因工程与清洁工艺等相关技术进行研究, 为环境监察执法提供技术支持。在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实施方面, 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可以通过系统与部门、公众及政府等进行沟通交流, 实施远程操作, 加强数据信息采集管理。

  期刊推荐:《环境教育》1995年创刊,以促进中国环境保护事业发展,促进全民族环境意识的提高,培养环境保护人才,传播环境科学知识为其鲜明特色。有投稿需求的作者,可以与在线编辑联系。

  3 结语

  综上可知, 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繁重, 工作人员专业能力、思想观念与操作技术等急需更新。在环境监察执法工作执行方面, 需要完善的管理机制提供制度保障, 使执法人员有法可依, 促进执法工作有序开展。环境监察部门需要重视先进仪器设备、技术与理念等开发应用,覆盖整个监察执法范围, 加大环境监察力度。

  参考文献:

  [1] 战权. 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的难点和重点分析[J]. 低碳世界.2016,(34).

  [2]杨帆,孟祥磊.我国环境监察存在的问题与完善研究[J]. 中国环境监察.2016,(03).

  [3] 王千云, 侯平阳. 环境监察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J]. 资源节约与环保.20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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