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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的现状与思考

来源:职称论文发表咨询网作者:田编辑时间:2020-07-06 08:29

  【摘 要】本文针对广西推进民办教育分类管理中差别化扶持政策还不够具体、分类收费制度尚未出台、现有民办学校终止后的补偿和奖励标准不明确、办学经费来源单一、投融资机制不够健全、师资力量较为薄弱等问题,提出支持和规范民办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建议:出台营利性民办学校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对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差别化扶持措施、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加强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细化退出奖励和补偿制度​‍‌‍​‍‌‍‌‍​‍​‍‌‍​‍‌‍​‍​‍‌‍​‍‌​‍​‍​‍‌‍​‍​‍​‍‌‍‌‍‌‍‌‍​‍‌‍​‍​​‍​‍​‍​‍​‍​‍​‍‌‍​‍‌‍​‍‌‍‌‍‌‍​。

  【关键词】广西 民办职业教育 支持 规范 社会力量 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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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历来重视民办教育发展​‍‌‍​‍‌‍‌‍​‍​‍‌‍​‍‌‍​‍​‍‌‍​‍‌​‍​‍​‍‌‍​‍​‍​‍‌‍‌‍‌‍‌‍​‍‌‍​‍​​‍​‍​‍​‍​‍​‍​‍‌‍​‍‌‍​‍‌‍‌‍‌‍​。为促进民办教育发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先后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民办教育的决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政策文件​‍‌‍​‍‌‍‌‍​‍​‍‌‍​‍‌‍​‍​‍‌‍​‍‌​‍​‍​‍‌‍​‍​‍​‍‌‍‌‍‌‍‌‍​‍‌‍​‍​​‍​‍​‍​‍​‍​‍​‍‌‍​‍‌‍​‍‌‍‌‍‌‍​。这些政策的出台对推进广西民办教育改革,鼓励和吸引民间资金投资教育,进一步促进广西民办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十三五”以来,广西民办职业教育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人民群众接受教育的多样化需求,缓解了教育资源严重不足的供求矛盾,对推进广西教育现代化进程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本文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阐述广西民办职业教育发展状况、支持民办职业教育发展的工作措施和成效,分析当前广西推进民办教育分类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结合实际提出广西下一步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政策建议。

广西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的现状与思考

  一、广西支持和规范民办职业教育发展的工作措施和成效

  (一)制定政策措施,推进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2016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案,国务院随后出台《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意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稳步推进,抓紧制定出台符合地方实际的实施意见和配套措施”。同时,中共中央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各部委联合出台了《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和《关于营利性民办学校名称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为落实国家推进民办教育分类改革决策,2018年7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分别从加强党对民办学校的领导、加快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落实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规范民办学校管理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等六个方面,提出了广西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系列措施。实施意见的出台,代表着广西已全面实施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是广西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战略举措,对于确保民办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规范办学行为、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教育需求、服务广西社会和经济建设具有深远的影响。

  (二)设立专项奖补资金,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自2012年起,广西省级财政就设立民办教育专项奖补资金,凡达到资助条件的民办高校均能申请普惠性资助资金;对为发展广西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民办高等学校均能申请用于奖励和表彰的奖励资金。2013年,自治区财政继续加大对民办教育财政支持力度,将民办教育专项奖补资金增加至5000万元。仅2017年,自治区财政就安排了民办教育专项奖补资金共计2225万元,用于奖励和支持民办职业学校发展,其中,支持10所民办高职学校1225万元,覆盖了全区70%民办高职学校;奖补办学规模较大的20所民办中职学校1000万元,覆盖了全区31%的民办中职学校。截至2018年6月底,自治区财政下达民办教育专项奖补资金共计3.1亿元。与此同时,自治区对符合资质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还将其纳入定点职业培训机构,按政策要求给予发放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通过实施奖补资金奖励和补贴政策,有效推动民办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和提高办学水平,进一步激活社会力量投资办学的信心和热情。

  二、当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广西正处于推进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关键时期。自治区人民政府在财政奖励、补偿标准、税收优惠、收费管理等方面的具体政策,事关民办学校举办者切身利益和学校长远发展,将影响社会资本投资兴办民办职业教育的信心和热情。结合当前自治区推进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制度来看,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差别化扶持政策还不够具体。《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了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扶持政策主要包括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基金奖励、捐资激励、土地划拨、税收减免等,对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支持则主要包括政府购买服务及税收优惠。每一项扶持政策都需要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落实。虽然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的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各地、有关部门要针对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学校制定差别化支持政策,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但自治区和市县政府尚未出台针对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差别化扶持政策,通过政府补贴、税收优惠、捐赠激励等方面还没有细化具体的支持政策。针对两类学校的每一项具体政策差别,都将是民办举办者选择营利、非营利的重要因素,都将进一步影响社会力量投资职业教育的信心。

  (二)分类收费制度尚未出台。《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对民办学校实行分类收费政策,营利性民办学校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民办学校自主确定,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具体政策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目前,自治区未出台营利性民办学校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收费政策。

  三、支持和规范民办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出台营利性民办学校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营利性民办学校享受的各项政策,包括专业设置、招生计划、奖补方式、资助方式、收费政策、办学结余提取方式等方面的权利与义务,为民办学校进行营利性和非营利性选择时提供更加具体化的政策参考。

  (二)进一步细化对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差别化扶持措施。建议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生均公用经费补贴,逐步探索建立对所有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学生的生均补贴制度;同时,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在教学质量提升和内涵建设方面采取专项补贴的方式。加大对企业或个人捐资办学的奖励力度,采取物质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方式鼓励捐资办学。制定分类供地政策,将民办学校建设用地纳入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Z].

  [2]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Z].

  [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Z].

  [4]蒋国平.广西民办教育发展现状与对策[J].广西教育,2016(27)

  作者:黄玉强 李春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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