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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能力提升的“哲学通论”课程考核方式改革

来源:职称论文发表咨询网作者:赵编辑时间:2019-06-29 09:30

  摘 要“哲学通论”是面向本科大学生开设的人文类通识选修课程。坚持以能力提升为导向,实施学生自主选择笔试或口试的考核方式,为学生突出个性、展示能力搭建了平台。在具体实施中应秉承以学生为主体、有教无类、教学相长的教学理念,抓好学生基本情况调查、形成性考核成绩的核定及笔试或口试成绩的核定等环节的工作,以更好地发挥考核的督导和信息反馈功能。

  关键词 哲学通论 笔试 口试 能力考核

基于能力提升的“哲学通论”课程考核方式改革

  1 坚持能力导向,实施自主选择笔试或口试考核方式的意义

  课程考核是教学的重要环节,是检查课程教学效果及学生学习效果的有效手段。具体表现为:

  1.1 有利于更好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哲学通论”课程理论性较强的特点,决定了调动学生内在学习动力是实现育人目标的中心任务之一。学生自主选择考核形式,能够更好地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主动性,提高学习效率。

  1.2 有利于更好地提高学生的理论应用能力

  口试方式的引入,可以弥补传统笔试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指向不明确、缺乏针对性等不足,通过让学生自主确定口试题目,能更好地发挥学生分析、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理论践行能力。特别是口试考核的内容对于理论深度、广度的要求,要求学生将学习的重点从机械识记概念转移到实际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现场答辩的形式更加灵活机动,有利于学生发挥对所学知识的领悟能力、应用能力和创造能力[1],引领学生哲学素养的整体提升。

  2 自主选择笔试或口试考核模式的主要内容

  2.1 大学生基本情况调查

  为增强课程考核方式改革的针对性,需要在学期初通过问卷方式,了解学生在教育经历、兴趣特长等方面的基本情况,作为组织开展课程考核的参考资料。为此,我们连续两个学期,对我校 174 名士官学生基本情况进行了调研。从调查数据结果的分析中,发现目前青年大学生思想活跃,一般都有着较强烈的求知欲、可塑性强,在校学习期间对课程成绩有较高要求和期待。

  2.2 形成性考核成绩的核定

  形成性考核是对学生学习本课程的动态考察和总体评价,总分值为 30 分,占课程总成绩的 30%,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整体表现、课程参与度与笔试或口试成绩的核定。其中,整体表现部分考查学生上课出勤率,分值为 10 分。课程参与度部分考核每名学生在课堂教学过程中的表现和参与情况,特别是课堂研讨发言的具体情况,分值为 20 分。笔试或口试部分重在综合检查学生对所学理论、知识的掌握及灵活应用情况,学生可自主选择参加笔试或口试,其中笔试实行统一命题、开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口试实行学生自主选题答辩的方式进行。

  笔试是指采用书面回答问题的方式进行考核,重在考核学生对本课程教学内容的系统掌握情况。卷面分值 100 分,判卷后折合成 70 分,占课程总成绩的 70%。考试时间为 100 分钟,实行开卷考试。命题时应把握适度的原则,使试题量、覆盖面、难易度和题型等符合要求,应覆盖课程基本知识点,难度相同,重点突出,不得重复,力求能够全面考查学生的知识掌握情况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口试是指采取口头回答问题的测试方式,是对学生全面素质和综合能力的检验。本部分分值 70 分,占课程总成绩的 70%。要求考核内容围绕“哲学通论”课程所授专题,或通过旁征博引、逻辑分析,深化对哲学概念、原理的理解;或通过联系社会实际、个人实际,应用理论分析解决问题;或对理论进行系统解读,并揭示其理论价值及方法论启示。总之,学生自主选择的口试内容必须符合要求、言之有物,切忌假、大、空。

  2.3 口试答辩现场的具体操作流程

  (1)准备参加口试的学生须在指定时间期限内向任课教师提出申请。

  (2)任课教师最迟在课程结束前 2 周向学生公布参加口试考核的相关要求,以及具体的考试流程、评分办法、答辩地点时间等。教师设置选题范围及选题原则,要求学生立足课程,结合实际,自主拟定口试题目,得到审核批准后,查阅相关资料,自己准备答辩内容。

  (3)组成课程口试答辩委员会,需有至少 3 位承担本课程教学的教师参加,设答辩主席 1 名、秘书 1 名。其中,主席主持答辩,秘书负责在口试答辩记录表上如实记录学生答辩情况。

  (4)口试答辩开始前由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程序。抽签决定学生的答辩顺序,一名学生答辩时,宣布下一名参加答辩学生的名字,令其提前做好准备。每位学生的答辩时间是 10 分钟,其中自述环节 5 分钟,问答环节 5 分钟。

  (5)答辩委员会成员需现场打分,其中自述环节的分值为 40 分,问答环节的分值为 30 分。待答辩结束后,答辩学生退席,由答辩委员会综合评定并给出最终成绩,召回答辩学生,并当面宣布答辩成绩。

  (8)口试答辩过程的原始记录表、成绩单需作为原始数据材料保留,由答辩委员会委员共同签字后生效,与笔试考卷具有同等效力,需与笔试考卷同等对待。

  (9)口试答辩评分标准:优秀(63—70 分):能简明、清晰地阐述选题,立论正确,逻辑严密,语言流畅,有一定新意,答辩中能很好地回答委员们提出的问题。良好(56-62 分):能较简明地简述选题,立论正确,逻辑性较强,语言较流畅,答辩中能较好地回答委员们提出的问题。中等(49-55 分):能较简明地简述选题,有一定的逻辑性,语言较通顺,立论基本正确,答辩中能回答委员们提出的大部分问题。及格(42-48 分):能基本简述选题,立论基本正确,有一定的逻辑性,语言基本通顺,答辩中能较好地回答委员们提出的大部分问题。不及格(41 分以下):基本上能阐述选题内容的一些要点,立论基本正确,但语误较多,缺乏逻辑性。在回答委员们提出的问题时频繁出现犹豫和停顿现象,语言表达不清楚。

  3 自主选择笔试或口试考核方式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为了充分发挥课程考核在人才培养中的教育导向作用,体现“哲学通论”教学的针对性、实效性,在课程考核方式改革过程中应贯彻如下原则:

  第一,坚持学生为主体的教育理念,充分发挥学生在课程学习与考核中的主体作用。为了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鼓励学生结合自身实际,选择最能发挥自己优势的课程考核方式,以培植其理论学习兴趣,巩固学习效果,增强学习信心。

  第二,坚持有教无类的教育理念,充分尊重学生岗位任职需要,鼓励学生结合实际需求有选择、有重点地开展学习。作为求知欲强烈的青年学生,多数有着明确的专业发展需求,应引导学生自主选择考核方式,挑战自我,提高学以致用的能力。

  第三,坚持教学相长的教育理念,充分尊重学生的创新精神,为学生搭建展示综合素质的舞台。在口试答辩实施之前,由任课教师和学生充分沟通交流,由学生自主选择答辩主题、自主组织研究、自主表达思想。特别是在口试答辩过程中,采用学生抽签的方式决定答辩顺序进行考核,每位学生口试结束后,教师都会进行现场点评。这种考核方式弥补了笔试考核中单向参与、单调平淡的风格,适应了学生主动参与、个性发展的需要,为教学改革开辟了新路子。

  4 自主选择笔试或口试考核模式实施中应关注的问题

  “哲学通论”课程由学生自主选择考核方式的改革,旨在充分激发学生学习的自觉能动性,发挥学生个体特质与哲学潜质,特别是口试的相关内容既来源于教材,又联系于实际,紧贴学生思想实际,在实施过程中教师应着力关注以下问题:一是要完善课程考核的督导功能。课程考核的督导功能,主要指考试对追求教学目标的动机、师生选择,实现目标的意志力以及人才智能发展的取向等,具有强化和引导的作用。[2]

  一方面,学生在口试答辩过程中,常常会因为对相对抽象的哲学概念、理论的理解不够深入,对知识掌握的一知半解,不能真正运用所学理论回答问题,很容易选择从互联网或其他渠道下载相关资料后生硬背诵,没有形成自己的观点,应对教师提问时会出现答非所问的情况。因此,教学过程中,特别是在口试答辩准备阶段,需要在学生明确了考试要求、评分标准的基础上,要求学生深化选题涉及的概念、原理的理解,平时要多浏览、勤阅读,考前还要全面地收集相关资料,抓住相关要点,不断加深对哲学原理的理解和掌握。

  另一方面,一名合格的新时代大学生需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以保持积极的学习状态,进而全面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如果心理素质不好,在口试环节会表现出不同程度的紧张,对于教师的随机提问,不能准确把握问题的内涵意义,回答毫无章法。因此,需要鼓励学生在参加考核前要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做到心中有底。日常学习过程中,也要积极参加课堂互动,锻炼心理素质,不断地提高自信心。

  二是要建立健全的教学信息反馈机制。学生自主选择考核方式,特别是在选择口试的操作实施过程中,建立健全的信息反馈机制是促进学生学习效果、提高课程成绩的必然要求。由于学生基础知识水平不同,在拟定、修改、确定选题及备考临考的过程中,需要教师更多的指导与帮助。通过电子邮箱、微信、短信、博客等信息交流平台,建立多种教学信息反馈渠道,不仅有助于教师总结教学经验、完善教学计划、改进教学活动、指导学生开展理论学习;也有助于学生了解自身的学习情况,明确优点与不足,改进学习方法与进度,进而提高学习效率。

  总之,为了充分发挥课程考核在培育提升大学生的人文精神与哲学修养中的教育导向作用,任课教师应尊重学生的创新精神,为学生搭建展示综合素质的舞台,鼓励学生结合自身实际,选择最能发挥自己优势的课程考核方式,以培植其理论学习兴趣,巩固学习效果,增强学习信心。相关论文推荐:课程改革下高中美术创新教学模式

  参考文献

  [1] 张东煜,摆卫兵,邓福平.基于行动导向的士官任职教育模式构建研究[J].科技信息,2014(4):104.

  [2] 陈玉琨.课程改革与课程评价[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 200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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