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政工师论文发表浅析犯罪形态探究
本篇文章是由《学习与实践》发表的一篇优秀论文,始终高举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学习理论、指向实践、立足武汉、服务中心”的办刊方针。
摘要:院在挪用公款罪中袁野挪而未用冶是一种特殊的形态袁因其没有用途或者用途不明袁犯罪形态难以界定袁从而引发了学界的广泛争议院分别为未遂尧中止和既遂遥 笔者对这三种形态进行了探究和分析袁认为只要符合法数额和期限袁认定为既遂为宜遥
关键词:院挪而未用曰未遂曰中止曰既遂
野挪而未用冶是指公务人员擅自将单位款项私人占用后袁没有返还也没有另作他用袁而是将款项置于其生活场所遥 因此袁在非法活动型和营利性挪用公款罪中袁不存在野挪而未用冶的情形遥
一 野挪而未用冶的学术争议及评析
对挪用公款罪中野挪而未用冶案件袁刑法学界存在犯罪中止尧犯罪未遂尧犯罪既遂等几种观点遥有学者认为袁此种情形应被视作犯罪中止遥 原因在于叶刑法曳对犯罪中止的表述袁即主动停止犯罪的行为 [1] 遥 同时袁就字面意思理解袁挪用公款罪既强调野挪冶袁又突出野用冶袁那么行为人既要有挪的行为袁还得有用的行为袁据此认为挪用公款罪是复行为犯遥 复行为犯是由复杂危害行为构成的犯罪遥 几个复杂危害行为袁结合为一个整体来反映犯罪的实质袁它们之间具有互相依存的关系袁缺少其中任何一个实行行为袁都会使犯罪的性质发生改变遥 对于野挪而未用冶的情况袁只有挪的行为而没有用的行为袁到底是公用还是私用都不明朗袁有无社会危害性尚无定论袁所以袁应认定为犯罪中止袁在量刑时应从轻或不予追究刑事责任遥也有学者认为袁此种行为应为犯罪未遂 [2] 遥 原因在于根据叶刑法曳关于犯罪未遂的表述袁即基于行为人主观意志之外的缘由使其追求的结果未能实现遥 在该罪中袁行为主体的未遂行为涵盖下述缘由院即基于行为主体主观意思外的情况出现袁造成行为主体所实施的行为未能取得预期结果袁也就是说袁尽管行为主体主观上存在故意袁客观上采取了私自占用单位款项的行为袁却基于其意志之外的原因使其未能利用被其私自占用的款项袁 此种情形即是所谓的已经占用了单位款项却未能使用的情形遥 针对此种行为的刑法界定袁其契合叶刑法曳中未遂犯的规制条件袁因而应将其定性为犯罪未遂遥除了前述两种观点外袁 也有学者认为该行为实际上已经属于犯罪的既遂形态 [3] 袁原因在于从刑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利用单位项行为的立法本意在于使单位款项的使用权得到立法保护袁 所以对于该罪而言袁重点在于单位款项是否被私人占用袁而私人占用单位款项后是否加以利用并非刑法考量的关键遥 因此袁从这个角度来看袁只要行为主体实施了未经许可擅自占用单位款项的行为袁在公款脱离单位占有的瞬间袁 实质上已经构成了挪用公款罪的犯罪既遂 [4] 遥
二 野挪而未用冶应认定为既遂
笔者认为袁结合野挪用冶一词的内涵和外延袁将野挪而未用冶的行为认定为挪用公款罪犯罪既遂为宜遥 原因在于院
(1)就行为主体所实施的犯罪行为来看袁对该行为是否构成挪
用公款罪的认定重点在于分析该行为是否构成对单位款项的占有以及使用权益的侵害袁 而并非着眼于行为主体是否实施对其占用的单位款项的不法利用遥 在单位款项被转移到行为主体的控制中时袁 款项的原所有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即处于被侵害的境地遥 因此袁挪用公款罪应以是否将单位款项转移为成立要件袁而非对转移占有的单位款项使用与否为构成要件袁也就是说袁挪用公款罪的未遂犯同既遂犯的临界点即在单位对其款项的实际占有状态是否被改变袁认定的依据是公款被挪用后隔了一段时间袁而不是公款被挪用的瞬间遥 而对于单位款项被转移至个人控制后袁个人有没有利用该款项从事违法行为或牟取私利则只能作为量刑时考虑的因素遥
(2)行为人将单位款项私自转移自己的控制下袁随后私自处分
该笔款项的行为袁 并不是说只有行为主体对款项加以利用方能成立本罪遥 而是个人的使用涵盖了个人的实际处分和即将处分或尚未着手实施处分遥可见袁 挪用行为中涵盖了行为主体占用单位款项的却没有使用的情形遥 原因在于单位款项被行为主体转移后袁单位失去了对该笔款项的实际占有控制状态袁无法再行使使用权和处分权遥 而对于未经许可擅自利用单位款项的行为主体来说袁 在其取得了单位款项的实际占有之后袁其在客观上已经可以实现对单位款项的使用袁因而袁从实质上讲袁行为主体对单位款项的使用业已实现袁不同在于行为主体能否以其初始动因为指引袁 进行对单位款项的实际利用遥 即便最终行为主体未能基于其最初的动因实现对款项的利用袁其对单位款项的实际控制状态亦成立了对单位款项的挪用遥 结合前文所提及的对单位款项的挪用情形可以发现袁 除去行为主体利用单位款项从事为自身牟利的行为或是从事违法行为之外袁 均可归结为行为主体个人对单位款项使用的行为遥 基于这个原因袁在行为主体将单位款项转移至自身占有之后袁 即便其未能遵循其初始动因对该笔款项加以利用袁 然而其对该笔款项的持续占有已构成将单位款项挪为私用袁如其行为同时兼具单位款项野数额较大冶以及野逾期三个月没有返还冶两个要件袁完全符合挪用公款罪的犯罪构成袁成立挪用公款罪既遂遥
参考文献院
[1]韩晓帆 院叶关于野挪而未用冶曳 载叶南京检察调研曳2002 年第 3期
[2]刘家琛主编院叶新刑法新罪名通释曳人民法院出版社 1998 年修订版袁第 969 页
[3]龚培华尧肖中华 院叶刑法疑难争议问题与司法对策曳袁中国检察出版社袁2002 年7 月袁第 584 页
[4]张道鸾尧张军主编 院叶刑法罪名精释曳第四版袁人民法院出版社 2013年第104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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