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双元制”之于中国的职业教育本土化创新发展新思考
摘要:德国是世界职业教育最发达的国家之一,德国双元制是一种校企合作共建的办学制度,即由企业和学校共同担负培养人才的任务,按照企业对人才的要求组织教学和岗位培训。这种模式在德国的企业中应用很广,近几年也被我国很多企业借鉴采用。但是根据我国国情,完全照搬也是不可取的。本文旨在研究德国双元制对于我国职业教育部分适应性特征,创新职业教育发展。
关键词:双元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
一、德国职业教育“双元制”的基本情况
(一)德国人才培养模式
笔者通过访问德国联邦教育与科学部,柏林、法兰克福两地的教育行政管理机构,感受到德国高度重视教育,以及充分体现“以人为本”、鼓励和支持学生依据各自特点多渠道发展的教育体系架构。德国联邦教育与科学部,在该国十三个部中,其国家预算经费排劳动部、国防部、交通与信息化部之后第四位,全德今年用于教育的经费高达1907亿欧元。在德国,学生完成中学学业(16岁)以后,既可进入“双元制”职业学校学习,也可以进入文理中学上大学;高级中学、高级职业中学的毕业生既可以升入应用技术大学深造,也可以参加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经过“双元制”教育就业之后的学生,还可以通过获得相关证书取得应用技术大学入学资格;应用技术大学的毕业生也可以进入综合性大学学习;企业的技师也可考大学学士学位。这种灵活的教育制度,给学生提供了多渠道成长成才的可能,充分体现了国家对个人受教育权利的尊重。
(二)“双元制”的基本内涵
拥有一百多年历史的“双元制”是德国教育体系中职业教育的特有模式,在国际上别具一格,是以企业为主体,企业、学校、政府和工商联合会有机结合,让学生一边工作、一边学习,既当学生、又是学徒,修学分与取报酬同时进行的职业教育模式。据统计,德国全国有2596所大学,其中本科1237所,开展“双元制”的高等职业学校1359所,在校大学生总数1000万中,各占半壁江山;在德国现阶段有40%左右的中学毕业生选择进入职业教育阶段(过去这一比例高达70%)。“双元制”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是近代德国培育优良工匠、成就“德国制造”、实现经济腾飞的重要支撑,也是其成为世界职业教育强国的秘密武器。
“双元制”的“双”具有五层涵义。一是指两个办学主体,即企业与职业学校。企业作为“双元制”中的一“元”,可以自主决定招生培训的岗位数目,并制定实践学习人才培养方案,传授学生专业技术技能知识,解决“怎么做”问题。职业学校作为“双元制”中的另外一“元”,按照企业的要求完成培养方案中的理论教学部分,解决学生在实际技能操作时的“为什么这样做”问题。一般来说,企业受训时间是学校理论教学的3-4倍,重在培养学生的技能技术。二是指学习者的双重身份,即学生与学徒。在职业学校,学习者作为学生接受教学计划的安排并参加学业考试。在企业,学习者以学徒的身份与企业签订合同并在师傅的引导下承担着相关岗位的工作,获得每个月平均1000欧元(税前)的报酬。三是指两个主管部门,即政府和行会。政府统一制定和颁布“双元制”技能人才培养标准和具有全国性的企业培训框架指导计划,行业协会则对人才培养质量进行检测,并进行资格认证。四是指两类教学人员,即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专职教师必须获得博士学位,且要求有5年以上专业实践工作经历;兼职教师主要来自于应用科技大学、学术性的大学和职业实践领域,其承担课时约占总课时的80%。五是指两种考核方式,即学业考试与资格考试。学生完成所有培训任务后参加由学校组织的学业考试(毕业考试),毕业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由行业协会组织的资格考试。资格考试不合格者有两次补考机会,但必须在一年内完成,如果两次补考不合格则终生不能从事此行业。
二、双元制之于我国职业教育的几点启发
探究和借鉴德国的职业教育,不能照搬照抄,必须以我国的国情为前提,以我们现在正在做的事情为基础,充分借鉴吸取德国“双元制”的精华——即发动多种社会因素的支持并形成合力,来探索我国职业教育的创新发展。
1.政府要完善顶层设计,为职业教育增添动力。一是完善法规体系。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是1996年颁布的,距今已有21年,在这期间经济和社会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需要与时俱进进行修订补充,要从法律法规层面确立职业教育各个主体的责权利;要在各个行业中制订行业规范,以此指导职业教育;要制定出台税收减免、政府配套等支持政策,充分调动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积极性,为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提供机制保障。此外,政府要建立严格的宏观调控和审批机制,严控职业院校升格、招生规模扩大、专业新设新增等事项,转变长期以来职业院校片面追求“高、大、全”的发展态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建立科学的专业评价和动态调整机制,引导职业院校专业设置从“多而全”转向“少而精”,杜绝热门专业一哄而上、遍地开花,但质量不高、良莠不齐的问题。二是畅通上升通道。要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改革,打通学生从中职、专科、本科到研究生的上升通道,搭建人人皆可成才的“立交桥”,为职教学生提供更多人生出彩的机会。除了继续做好中高职衔接、专升本等试点外,可以在具备条件的高职院校中,选择基础好、特色鲜明的优势专业探索办本科。三是营造职教环境。我国具有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历史,“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的传统价值观渗透已久,导致职业教育的地位远不如学术教育。政府应大力加强对职业教育的宣传和扶持,通过公益宣传营造氛围、加大“两代表”中职教人比例、改革职教毕业后定岗定级政策等途径,提高职业教育的社会地位;通过改革高考制度、畅通人才上升渠道、加大政策资金支持等途径,提升职业教育的办学实力和吸引力。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出台了《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实施了生均经费强制性要求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我们感到职业教育受到了空前的重视,今天的职业教育与过去相比已不可同日而语。
2.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要积极作为,为职业教育充当主力。我国与德国不同,占德国企业绝大多数的是中小型企业,尽管企业规模不大,但很多都是百年老店,为实施“双元制”提供了可靠保障。而我国的行业企业中,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虽然数量众多,但平均寿命不足3-5年,真正起到中流砥柱作用的仍然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因此,职业教育在我国还得靠国有大中型企业发挥主力作用。国有大中型企业要把参与职业教育当作事业发展的重要部分,作为社会责任感的重要体现。特别是在“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中,从招生选拔到资格考试、从人才培养方案到专业课程建设、从师资队伍到实践教学,企业都要全程参与、全面介入;对教育教学过程中需要的实训场地、设施和经费,企业应该积极支持、主动配合。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2019年2月.
[2]宋正富,校企合作视角下德国“双元制”教育及对我国高职教育的借鉴[J].中国高等教育,2018-12-03.
[3]周志成,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的优势及启示[J].北京教育(高教),2018-01-10.
作者刘剑飞
《德国“双元制”之于中国的职业教育本土化创新发展新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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