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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职称那点事农业职称论文》农产品加工企业食品安全的激励机制研究

农产品加工企业食品安全的激励机制研究

来源:职称那点事作者:田编辑时间:2020-03-06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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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食品安全是我国的一个长期话题。在科技和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人们对于食品的要求已经不再是数量上的需求,而是更加关注质量的安全,“从农田到餐桌”已经成为热门话题。农产品加工企业作为食品主要来源,而近几年农产品加工企业的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是当下社会迫在眉睫的事情。本文应用相关知识研究了农产品加工企业中的食品安全问题,并基于此提出了一些解决食品安全的建议和措施。本文的主要工作如下:首先,研究了我国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状况以及食品质量安全表现,并分析了造成食品质量问题的原因,认为在农产品加工企业与原材料的供应商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信息不对称问题会导致供应链总体效益下降同时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同时,我国农产品加工企业以生产分散、规模小等特点造成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难以实施有效监管,使得不少企业采取投机行为以牟取暴利,再加上食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体制不健全、监管体制不完善等导致我国食品质量问题更加突出。

  关键词:食品安全,农产品供应链,委托代理,激励机制

农产品加工企业食品安全的激励机制研究

  1绪论

  1.1研究背景与意义

  1.1.1研究背景食品安全是国家和人民十分关心的一个话题,近年来,我国发生的各种各样的食品质量安全事件,把食品安全这一话题又推向了风口浪尖。虽然我国目前食品安全的总趋势保持着“稳重向好”的现状,但还是会有媒体经常爆出我国的食品安全事故,在多元化的人文道德发展下,食品安全事件也越来越凸显出来了,我们所熟知的“三聚氰胺奶粉”、“苏丹红辣椒酱”、“明胶酸奶”、“毒豆芽”、“地沟油”等都令人“谈食色变”,这不仅对我们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而且也危害着人的健康。食品安全是关乎人们生命健康的大事,尤其在中国社会主义科技和经济步入迅猛发展的今天,文化和道德正在接受多元化的冲击,社会浮躁跟风和诚信缺失的现象日趋严重,面对着食品行业的巨大竞争压力,行业内企业能否抑制自己的私欲,多一份食品安全的理念就变得十分重要。在当下,人们对食品安全的关心远远超过过去的任何时刻,找到保障食品安全的思路和方法是刻不容缓的事情。

  1.1.2研究目的及意义人类的生产生活活动都是离不开食品的,食品是提供人类生命和活动的营养和能量的必不可少的东西,然而,这个必要东西却常常隐藏着一些危害人健康甚至威胁人生命的风险。食品安全,这个概念首次提出是为了表示食品数量的安全,是一种供给和需求的角度,是一种市场角度分析,然而,发生过的一些食品安全事故却深深戳入人心,人们的担忧已经不再停留在数量的安全上面,而是转变为对食品质量安全的关注,这种转变恰恰提醒着人们,解决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已经成为了迫在眉睫和势在必行的事情。在如此背景下,研究食品质量安全就具有十分深刻的意义。

  1.2国内外研究现状及文献综述

  本文根据要研究的方向,查阅了大量的国内外相关领域的文献。在食品质量安全领域,国外的研究要早于国内,研究方法和理论体系也较国内全面。在食品安全方面,国内外的研究方法也比较多,但是就供应链信息角度的研究,国内明显存在差异,研究的文献不多。本文根据选题和研究的方向,主要查阅了供应链中的食品安全研究、食品质量安全激励机制研究、政府监管等几个方面,本节总结了在这三个方面国内外相关文献的研究发展现状和相关综述。

  2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2.1相关概念

  2.1.1农产品的概念及特点1、农产品的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将农产品定义为:“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同时《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又强调农产品仅包括初级农产品,是经过分拣、清洗、包装、初级加工等的简单加工的动植物、微生物及其产品。农产品是养殖业、牧业、种植业、林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微生物的初级产品及其初级加工产品。种植业中的农产品是指在种植的农业生产活动中所获得的农产品,具体包括如粮食、蔬菜、水果、大米、菜籽等。畜牧业中的农产品是蓄牧活动中获得的农产品,例如,羊毛、羊皮、牛皮、各种等,其中肉类产品属于可食用的畜产品。

  2.1.2农产品与食品的关系我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食品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或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农产品既有可食用部分和不可食用之分,而食品则是供人食用且能提供特定营养物质的物品,也可以说食品不一定就是农产品,而农产品也不一定是食品,两个概念属于交叉关系,即农产品和食品之间有相互交叉的范围,由此可知,食品与可食用的农产品之间的关系可以用类似集合的方式来表示,如下图所示。

  2.2农产品供应链管理理论

  2.2.1农产品供应链概念农产品供应链概念晚于供应链的概念,是于20世纪90年代左右在美国提出来的,农产品供应链是一种特殊的供应链,是专门从事农产品交易的供应链模式,它的提出是为了解决当时美国杂货店危机;国内对于该领域的研究晚于美国,大概开始于1999年,根据中国知网检索得知,我国此领域相关的文章最早出现在2000年。我国国内学者把农产品供应链的概念定义为:农产品供应链是基于农产品这一特殊产品形成的供应链,通过前馈的信息流、反馈的物料流和信息流执行农业生产资料的采购、农产品生产及加工、销售,进而把农产品供应商、农产品种植与养殖者、收购批发商、加工商、分销商、最终消费者环环相扣,形成一体的功能网络结构模型[54]。

  2.2.2农产品供应链的结构农产品供应链的结构一般可分为两种模式:链状结构和网络结构。农产品供应链的链状结构即链上的从起点到终点各链内企业形成的一个链条,这种链状结构模型描述了农产品供应链的基本组成结构单元如供应商、生产商、零售商等实体要素和它的基本运作流程及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流动要素,这种链条属于静态结构模型,是一种简单的模型,同时也表明了基本组成单元的次序关系,农产品供应链是从供应源到需求源的链状结构,这种农产品供应链模式更要求链上的协同化。可以用下图来表示。

  3我国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现状与食品安全分析

  食品安全是我国的一个长久话题,也是国家十分关心和重视的话题之一。当今社会下,人们的担心已经不单单回是食品的数量的短缺,而是更加关注食品的质量,然而,近几年来发生的一些性质极其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都让人“谈食色变”,现实生活中的食品安全事件层出不穷,接连不断。食品安全事件的形成原因是各种各样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作为食品的主要来源,也是食品安全事件容易出现的环节,基于此,本章研究我国农产品加工企业的食品安全问题。农产品加工企业指专业从事农产品深加工的企业,通过一定设施设备对原材料初级产品进行加工,深加工的目的一是为了让初级农产品的价值得到升级,而是为了生产出一些附和人营养需求的食品,我国从事农产品加工企业有很多,但是我国的企业大多都是以小作坊、小企业的形式存在,具有规模小、生产分散、生产技术不先进等特点,市场竞争性强,很多企业难以盈利,在如此背景下,“价格战”、“服务战”己成家常便饭,甚至以劣质原材料来压缩成产成本的现象时有出现,这样久而久之,最终导致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市场问题。

  4基于食品安全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激励机制设计

  4.1农产品加工企业激励机制设计的背景描述

  根据前文分析可知,以农产品加工企业作为核心的供应链中食品质量安全防范的核心是原材料的采购环节和食品生产环节,其中原材料的采购是起点,原材料安全是食品安全的开端。然而,在农产品原材料的交易中存在各种信息不对称问题,节点企业往往只顾追求眼前利益而忽略供应链的整体效益和农产品的质量,把不利于自己利益的真实信息隐藏起来,这样不仅仅会损害供应链整体利益的平衡,还会导致到原材料的质量出现问题,因此,作为核心企业来说,就需要设计一种激励机制来制约供应链上下游的各节点企业,激励上下游企业努力工作,实现整体效益最优与质量安全双赢的目标。

  4.1.1农产品加工企业激励机制设计的客观要求在农产品供应链的合作各企业中,对食品安全相关信息的掌握是不同的,链中的成员都拥有一定的信息而处于信息优势的地位,如农产品供应商拥有更多的原材料质量安全相关的信息,如所提供原材料的化肥、农药使用等信息,在这一方面,供应商拥有的信息要比加工企业拥有的信息多得多,因此处于信息优势地位,也是由于这种信息优势条件,在签订合同之后,如果农产品供应商为了谋取私利,压缩生产成本从而使用低质劣质的农产品生产的投入品,这样在损耗了加工企业的利益的同时导致了原材料的质量安全问题的出现,为此,作为核心企业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应该设计一种激励机制,来激励上游原材料的供应商努力工作,来提供质量更加安全可靠的原材料。

  4.1.2农产品加工企业激励机制所涉及的主要内容农产品加工企业激励机制设计所涉及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激励参与者激励参与者是指激励机制合同设计的所有参与人,包括激励者和被激励者。设计激励机制的首要步骤就是要明确参与人,从委托代理理论来说,即确定激励的委托人和代理人,其中激励者就是了解信息相对较少的一方,即委托人,而被激励者是拥有信息优势的一方,也就是代理人,基本操作步骤是委托人设计激励合同而代理人选择是否接受该合同。在本章中,由于农产品加工商处于信息劣势的地位,是激励者,而农产品原材料的供应商拥有更多的质量安全相关信息,是被激励者。

  (二)激励目标激励机制设计的目的是减少或消除交易过程中信息失调所带来的问题,提高供应链整体的效益,本文所涉及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激励机制的目标是通过一定的方法和手段,来减少或消除其与上游之间得到信息不对称问题,促进上游努力工作,提高原材料的安全程度,实现供应链整体效益最优和食品质量安全的最终目标。

  4.2农产品加工企业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表现

  农产品供应链中普遍地存在着信息不对称问题,这种问题可以发生在签订合同前之前,也可能发生在签订合同后,也就是供应链中的逆向选择问题和道德风险问题。

  参考文献

  [1]胡定寰.农产品“二元结构”论一一论超市发展对农业和食品安全的影响[J].中国农村经济,2005,(02):12.18

  [2]胡定寰,FredGale,ThomasReardon.试论“超市+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户”新模式[J].农业经济问题,2006,(01):36.39+79

  [3]陈炜,苟建华,田文雅,吴俊峰.基于供销合作社发展的农产品供应链信息管理[J].代经济(下半月),2007,(03):46.47

  [4]汪普庆,周德翼,吕志轩.农产品供应链的组织模式与食品安全[J].农业经济问题,2009,(03):8.12+110

  [5]李春艳,周德翼.蔬菜供应链的组织模式与食品安全控制[J].生态经济,2009,(12):117-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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