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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接“双一流”战略的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变革策略

来源:职称论文发表咨询网作者:田编辑时间:2019-12-06 09:47

  摘要:变革高校高級取称评审利于增强国家科技创新能力和提升高校整体办学水平。研究阐迷国家“双一流”战略内涵及教师岗高级职称评审制度变革意义;深入剖析制约高校教师岗高级职称评审效能的审前及审后制度之问题及其根源;从建设高校教师岗高级职称的柔性评审制度和优化高校教师岗高级职称评审流程及内容等方面给出可行对策。

  关键词:“双一流”战略;职称评审制度;高等教育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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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接“双一流”战略的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变革策略

  0引言

  高校是支撑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构件,担负起科研与育人之责任;职称评审则是对高校教师参与科研与育人工作绩效水平的评价,优化职称评审直接利于提升国家科技创新整体能力和高校办学水平。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高校要“加快-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国家对高等教育的“双一流”战略定位要求高校在超脱旧教育体制的基础上实现跨越式发展,走内涵式发展新路。高校应改变高校发展动力要素,推动学科结构调整和人才结构升级,切实提升高等教育办学质量。强调高校师资队伍建设是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重要内容。当前我国高校教师评聘制度体系由来已久,决策层要在肯定既有职称制度历史价值的同时,坦然承认现有职称制度在调动高校教师工作积极性方面存在明显短板。加快高校治理体系和高等教育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推动高校在育人、科研、服务社会和传承文明领域的水平,是践行“双一流”战略的应有之义。为此,高校有必要紧扣“双一流”战略要点,在高校职称制度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1高校教师岗高级职称评审制度设计问题及其根源剖析

  1.1高校教师岗高级职称评审前的制度设计问题

  高校职称评审体系强化科研成果比重,忽视了高校教学活动与科研活动之间的实质性区别。特定教师岗的岗位本质要求是提升课堂教学质量,而非科学研究。当前的职称评定机制则强调不论何类岗位教师,若想获得高职称则都需完成相应的科研任务。这就使得科研任务成为高职称评审的制度性要求而非高等教育活动的内生性要求。部分高校采取变通手段来处理二者之间的矛盾,例如采取对教师岗职称评定材料提出教学改革论文的要求,放松对非教改论文的数量及档次要求。令此变革成立的假设前提是教改论文及相应的学术研究对教学活动具有间接促进作用。但在实践中,由于全国教师数量庞大而期刊版面稀少,对职称评审提出论文要求的直接结果是催生靠此营生的“论文产业”,这对学术研究的严肃性起到负面作用。

  其次,继续教育资质要求执行过程流于形式。当前高校高级职称评审中对教师提出相应的继续教育要求,其本意是鼓励高校教师持续更新自我知识体系,籍此来促进课堂教学质量的提升。但在实践运作中,多数高校教师只能按上级主管部门指定教学内容来接受继续教育,缺乏必要的自主选择权;其学习内容与教师的研究方向和教学内容关联度不高,部分老师的知识及理论水平即便覆盖该学习内容,亦须被强制接受该继续教育。继续教育资质内涵的质变减少教师收入并浪费其时间,高校职称评审制度设计者需要认清脱离制度设计本意的制度形式的改革迫切性,推动继续教育与职称评定脱钩。

  1.2高校教师岗高级职称评审后的制度设计问题

  高校职称制度配套评估考核机制缺乏负反馈。现有评估体系只评估教师在一定时期内的教学及科研成果,并据此来授予教师相应职称。加之部分高校为减少职称管理成本,采取"评聘不分,评聘一体”的实施方案,一旦获得相应高职称即被聘为相应职级。这就导致部分获得高职称教师缺乏进一步开展教创新及科研活动的积极性。高校职称制度的动态化管理缺位直接导致职称档次与教师当前的能级水平不相匹配,让职称成为教师的历史“功勋章”而非现时绩效的“温度计"。部分教师由此产生取得高级职称即等价于获得高收入保障的错误想法,诸如人浮于事、论资排辈等不良现象由此进一步滋生蔓延。

  2高校教师岗高级职称评审制度变革思路

  2.1建设高校教师岗高级职称的柔性评审制度其一,高校应建立高职称依法降级制度。高校应建立能力与职称相匹配的柔性高级职称制度体系。“双一流”战略要求高校在吸收世界高水平大学师资管理制度成果基础上设计职称制度,提升制度的柔性水平,确保高校教师的职称档次与其一定阶段内的能力与绩效水平相匹配。针对绩效与职级不匹配问题,高校应当采取高级职称的灵活聘用制,在将将各类职称内部划级基础上对特定职称提出相应的科研与教学任务要求。对不能完成相应任务量的高职称教师实施降级制度,即教授一级可降为教授二级,教授三级降为副教授一级:反之亦然。

  这一制度设计使得高职称教师在绩效驱动下跨类跨级全方位流动,不仅令高职称有持续科研动力,且可帮助高校自动淘汰占位但不进取的教师,提升高校向“双一流”进军的动力。其二,高校应建立高职称破格提级制度和临时授予制度。

  因受职称资质限制,具有较强学术实力和科研精力的中青年教师无法申报高级别课题,这不仅制约中青年教师才智发挥,且影响高校获得政府科研资助额和高水平学术成果发表的能力。针对此问题,为支持中青年教师及其他低职称教师获取申报各类科研项目所必须的资格条件,高校需建立高职称临时授予制度。高职称特殊授予制度可令那些不具备高职称的教师获得暂时的高职称资格,以满足课题申报要求;若该课题获立项支持,则高校应将临时高职称确认为正式高职称,并在一定期限内享有高职称相应待遇。此举可鼓励那些有科研意愿的低职称教师积极参与高端科研活动,并将其创新性思维及实验设计注入高校科研体系,推动高校科研跨越式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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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刘晓燕把职称评审的权力交给行业组织-深圳市社会化职称评定职能转移的改革探索[D].中国人才,201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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