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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40年我国幼儿园、家庭、社区协同共育的发展与展望

来源:职称论文发表咨询网作者:田编辑时间:2021-04-12 09:17

  [摘要]改革开放40年来,幼儿园、家庭、社区三方关系不断发展,历经服务性联结关系阶段(1978~1988年)、协同共育意识萌芽阶段(1989~1995年)、协同共育意识成熟阶段(1996~2005年)、协同共育初步发展阶段(2006年至今)四个时期。当前幼儿园、家庭、社区协同共育缺乏专门的政策规章与监督机制,相关理论与实证研究亟待加强,实践中三方存在“不协同”现象。为有效实现幼儿园、家庭、社区协同共育,需完善相关政策,建立监督评价体系;开展理论与实证研究,并注重研究与实践的密切结合;运用多种方式扭转协同共育实践中的“不协同”现象。

  [关键词]协同共育;幼儿园;家庭;社区

  幼儿园、家庭和社区是幼儿成长的重要环境,在幼儿成长过程中均发挥着独特而不可替代的作用。家庭教育是基础,幼儿园教育是主导,社区教育是家庭教育和幼儿园教育的补充和延伸。任何一方均无法单独教育幼儿,只有三方互相配合、协同共育才能建构幼儿身心和谐发展所需的生活场所与教育环境。

改革开放40年我国幼儿园、家庭、社区协同共育的发展与展望

  一、改革开放以来幼儿园、家庭、社区协同共育的发展历程

  在改革开放40年以来的发展历程中,幼儿园、家庭、社区三方关系的发展离不开相关政策文本、理论研究、实践探索的引导与支持,也正是这些相关政策文本、理论研究、实践探索勾勒、呈现、促进了幼儿园、家庭、社区三方关系的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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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改革开放以来幼儿园、家庭、社区协同共育的反思与展望

  (一)改革开放以来幼儿园、家庭、社区协同共育的发展特点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学前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幼儿园、家庭、社区三方关系从单一的服务性联结关系发展到协同共育意识萌芽、成熟及其关系初步建立,三方关系越来越紧密。回顾40年来幼儿园、家庭、社区三方关系的发展历程,可以发现以下三个特点:

  第一,幼儿园、家庭、社区三方关系的变化与社会发展息息相关。教育在本质上是一种培养人的社会活动,为社会发展而服务。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对人才培养有着不同的要求,教育领域的具体方针政策、各部分关系也随之不同。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发展,幼儿园、家庭、社区三方关系呈现出不同的变化。在改革开放初期,在教育为生产服务的政策引导下,幼儿园承担起教育幼儿、服务家庭的责任;在市场经济实施初期,“社区”应运而生,使得“单位”概念弱化,“社区”概念凸显,无形中加强了社区与幼儿园、家庭的联系;当下,幼儿园、家庭、社区协同共育是提升幼儿教育质量、促进幼儿发展的重要措施,三方协同共育的有效实现已成为我国幼儿教育的重要任务。

  第二,政策的教育导向日益增强,促使幼儿园、家庭、社区协同共育逐步发展。自1978年以来,幼儿园教育承担着双重任务,其核心任务是保教幼儿,随着时代的发展,另一任务从“使家长安心生产”转变为“指导家长育儿”,从关注社会生产到重视家庭教育,这一转变意味着幼儿园教育的双重任务的最终目的均指向幼儿,并注重通过家园共育促进幼儿发展,这促进了幼儿园与家庭在教育方面的联结,体现了以幼儿为中心的教育思想。随着政策教育导向的增强,家园共育获得关注的同时,社区教育在促进幼儿发展中的巨大价值也逐渐受到关注,这使得社区与幼儿园、家庭的关系日益紧密。

  (二)当前幼儿园、家庭、社区协同共育存在的问题

  1.缺乏专门的政策规章与监督机制。改革开放以来,关于幼儿园、家庭、社区三方关系的政策在数量上呈上升趋势,但多在部分章节中出现,目前尚未有专门的政策规章明确三方的关系及其共育内容、途径等。合理而明确的监督机制是政策有效落实的有力保障,然而相关政策中并未提及考核或监督机制,在地方上也缺乏对幼儿园、家庭、社区三方关系的考核与监督,这一定程度上导致政策与实践脱节,呈现出实践中以幼儿园为主导,以及幼儿园与家庭、社区联系尚不密切的局面。能否利用政策规章和监督机制转变家长和社区服务人员从被动配合到主动合作,实现幼儿园与家庭、社区多向联系的常态化、制度化是关系到能否切实提高三方协同共育质量的重要问题。

  2.理论研究与实证研究均亟待加强。关于幼儿园、家庭、社区协同共育,虽然研究者已关注这一话题,然而无论在理论研究还是在实证研究中,以幼儿园、家庭、社区协同共育为主题的研究尚不丰富、质量欠佳。具体表现为,在理论研究中,关于幼儿园、家庭、社区协同共育的内涵、理念、内容、途径等尚不明晰。在实证研究中,研究者常基于各自角度以文献法、经验总结法或简单的调查法探讨幼儿园、家庭、社区协同共育的现状、影响因素,并提出解决策略,研究方法较为单一,研究内容较浅显,尚未运用更为科学的方法系统考察三方协同共育在不同水平上的参与程度与深度,也未探究影响因素的作用力和解决策略的有效性。改革开放以来,有关这一主题的文章在核心期刊发表的数量较少,且质量不高。未来,需要研究者运用科学的研究方法,完善研究设计,提高研究质量;同时注意将研究结果及时应用到实践探索中去,并根据实践探索的结果进一步完善相关研究,以促进理论研究、实证研究和实践探索的紧密结合,并形成良性循环。

  三、新时代促进幼儿园、家庭、社区协同共育的实践路径

  (一)完善教育政策,建立监督评价体系

  制定专门的政策规章,明确协同共育体系。随着时间的推移,幼儿园、家庭、社区三方关系在政策中出现的频率和比重整体呈上升趋势,但所占比重仍较少且多出现在相关政策的部分章节中。为促进幼儿园、家庭、社区三位一体、协同共育的实现,有必要制定专门的、有针对性的政策规章,以细化三方共育的内容、途径、标准等。西方国家的一些做法和经验值得借鉴,如美国在20世纪90年代实行《家长/家庭参与项目国家标准》,并在21世纪初修订这一文件,颁布《家庭与幼儿园合作国家标准》,形成了主要包括评价等级、使用指导、内容维度、目标和指标等方面更加科学的框架内容。[13

  (二)开展理论研究与实证研究,注重研究与实践的密切结合

  开展相关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提高研究质量。在理论研究层面,应厘清幼儿园、家庭、社区协同共育的理念、原则,在对幼儿园、家庭、社区协同共育的概念架构研究的基础上,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提出创新性、本土化的幼儿园、家庭、社区协同共育的建议。在实证研究层面,应注重研究方法的科学性、系统性,研究内容的全面性、深入性,运用问卷调查、访谈、观察等多种方法获得客观真实的数据,了解幼儿园、家庭、社区协同共育的现状和问题,以便有针对性地提出促进策略。

  参考文献:

  [1]王晓静,马培佑.学龄前独生子女心理特点的初步调查[J].心理科学进展,1985,3(1):76-81.

  [2]冒名芳.加强家庭教育研究[J].江苏社会科学,1985(12):33-34.

  [3]缪建东.家庭教育[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281.

  [4]立言.关于幼儿大教育观[J].学前教育研究,1994(3):41-41.

  李晓巍*刘倩倩郭媛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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